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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公投會變暴投?

立法院三讀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案。法案還沒公布生效,已有許多團體醞釀發動公投,看準的無非是公投門檻大幅下修。人民直接作主,公投可以是好投;但萬事皆公投,會不會一再上演暴投?

我國公投法從二○○三年制定施行以來,六次全國性公投均未過關,門檻偏高固然是原因之一,但多數公投議題伴隨選舉而生,也被質疑「為公投而公投」,難怪投票意願不高。

公投不是新玩意。事實上,民主的最早形式,就是植基在公民的直接參與上。盧梭的投票理論還認為,一旦正確的問題被提出,則多數人比起少數人,更容易發現道德及政治問題上的正確答案。

儘管隨著資訊科技發展,「事事公投」變得可能,但公投也早就遭學者質疑,涉入的人愈多,參與的效率愈低,甚至會低到毫無效率。只是,代議制度同樣遭挑戰。

公投法修正案三讀之後,許多立委高呼「還權於民」,卻忘了檢討有無立法怠惰,否則何必「人民作主」?例如,總統府前副秘書長羅智強就在臉書發動意見調查,準備提出「關說司法治罪條例」公投,凸顯立委長期無視這項法律缺漏。

諸如此類,五花八門的公投提案,未來也恐怕有如雨後春筍。因為拜修法所賜,全國性公投約一千八百人即可提案,連署門檻約廿八萬人,而只要四百六十九萬餘張同意票,且超過不同意票,公投就算過關。

這樣的低門檻,已有民進黨立委直稱「舉世咋舌」,還預言台灣政界熱衷公投狂飆,明年勢將成為風起雲湧的「台灣公投年」。此次修法,雖排除領土變更等憲政議題作為公投適用對象,但「改國歌」等爭議話題一旦成為公投議題,必將觸動兩岸敏感神經,對民進黨也將成為空前挑戰。

公投法修正剛過,蔡英文總統才說「打破鳥籠」、「這是人民作主的歷史時刻」,執政黨立委馬上憂心忡忡,也可見鬆綁之後的公投法,禍福難料。

但修法已是既成事實。偏低的門檻,固然可能衍生頻繁的公投提案,但百花齊放,不也正符合現代社會的多元主義?況且,社會還有基本理性,縱有過激的公投提案,也還有主流價值作為把關。

在歷史的經驗中,公投具有「雙重軌跡」。一邊是「好投」,可以成功運作直接民主;一邊是「暴投」,不乏被操弄、濫用的例子。民主需要學習。且看修法上路後,人民如何「練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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