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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法直接民主與國安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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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3 23:41聯合報 柳金財/佛光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助理教授(新北市)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高喊「還權於民」。本報資...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高喊「還權於民」。本報資料照片
台灣朝野多年政治拉鋸,立院終於三讀通過公投法部分修正條文。就公民團體而言,推動補正公投法,大幅降低鳥籠公投的提案、連署及通過門檻、投票年齡降為十八歲、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等,符合直接民主精神,這是公民社會對國家機器的勝利。但對國、民、親三黨而言,補正公投法符合直接民主精神與國家安全間平衡,政治理性的計算無疑是審時度勢、懸崖勒馬,避免兩岸爆發明顯而立即危險;對激進獨派力量而言,卻是無法完成最後一理路,喜悅中夾雜遺憾。

首先,新修訂公投法具有提案、連署、通過門檻全面調降的「三低」特色。這三項低門檻將改變「鳥籠公投」限制,也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避免對公投議題篩選行政干涉。雖體現直接民主,卻使社會陷入高度動員狀態。然在議題設計上,舉凡預算、租稅、薪俸、人事不得公投,不啻顯示公投議題雖可能被擴大化,但並非無限上綱到各政策領域。

其次,公投法適用範圍並無擴大至高度敏感政治議題,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兩岸關係結構限制了公投法是否猶如脫韁野馬般走向法理獨立,包括領土變更案、憲法修正案及新憲法制訂,以及兩岸政治協議通過等條文,最後皆功敗垂成。近日民進黨立委一再提出具有衝突性及挑釁性兩岸政策,包括提出修訂憲法增修條文前言,刪除「因應國家統一前需要」;修正行政院組織法,意圖改變大陸委員會名稱為中國事務委員會;修訂兩岸關係條例,刪除「國家統一前」、變更「大陸」名稱為「中國」。倘使公投項目無限上綱至領土變更、兩岸政治協議,恐怕大陸當局將界定此已「變更現狀」而非「改變現狀」,構成軍事武統之口實。

最後,蔡政府與國、親兩黨皆能基於政治理性,避免通過時代力量所提出兩岸政治協議適用公投。這不僅顯示執政的民進黨基於兩岸和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政黨和諧目標,其政策主張並不同於反對黨時期的民進黨訴求,在國家認同與兩岸政策主張產生背離。同時,也標誌著民進黨政府在高度敏感政治議題上,反而背離昔日政治盟友,而選擇與國親兩黨合作。換言之,民進黨與時代力量並非在各項議題合作,反而在高度敏感政治議題上,民進黨與泛藍形成聯盟陣線。這預示台灣內部的政黨政治關係的複雜性增加,在不同公共政策議題選擇合作與競爭。

此次公投法修正通過,並未納入高度敏感政治性議題,顯示蔡英文政府兩岸政策回歸到「維持現狀」目標,從受基本教義派所掣肘制約,重新由偏向台獨激進主義路線,再度重返中間路線,展現政治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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