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阨止企業肥鼠」吃掉勞工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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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5 00:39聯合報 林騰鷂/經社法制學者(台中市)
漫畫/季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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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委員會四日舉行聯席會議,審查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了會場內,國、民兩黨立委打成一片外,會場外也有勞團不斷用大聲公,集體呼喊訴求,並與員警發生好幾波的衝突!

由於賴清德內閣上任以來,偏頗性的施政思維,如稅改利富、勞改傾資,早已積累了許多民怨,而最近的「功德說」,更點燃了青年與勞工的怒火,又特別是「一例一休」要給資方更大彈性的說法與修正作為,連前總統李登輝都跳出來批判,說民進黨不太照顧勞工!

四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查一例一休修法,勞工團體到立法院外繞行抗議,表達對修法的不...
四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查一例一休修法,勞工團體到立法院外繞行抗議,表達對修法的不滿。 記者楊萬雲/攝影
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十一月下旬甫完成的統計顯示,去年國人創造了十七點一兆元的GDP,受僱人員所獲得的報酬是七點五兆元,占GDP比率四十三點八一%,比民國八十四年之五十點一%,民國九十四年之四十五點四%,降低了許多。至於企業盈餘占GDP比率,其在民國八十五年以前,多在卅%上下,但到今年已高達卅五%,以致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也坦言,勞資分配不均,經濟成長果實多落到資本家手上!
為什麼會如此?這是因為現行《公司法》的很多管制規定都是擺設、玩假的,沒有被執行,以致「公」司幾已淪為「私」司!最明顯的是,《公司法》第一九六條第一項:「董事之報酬,未經章程訂明者,應由股東會議議定,不得事後追認」之規定。

此一規定是典型的惡法,因為相反的只要章程明訂,就不必由股東會議定,或事後追認。這就造成永豐金控明訂了章程第廿八條之一規定:「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之報酬,參酌同業通常水準,授權由董事會議定之」,以致該公司董事之報酬高達近億元,這種自相授受的作法,嚴重傷害了多數股東與員工的權益!

又更惡質的是,去年公司經營虧損,但仍發放董事酬勞的上市櫃公司高達三一九家,其中一九○家更實發逾百萬元年薪。尤其有公司股價在票面以下的五元左右,去年虧損卅三億元,但董事總酬金卻高達二點三億元,平均每位領取二五八五萬元。企業經理人這種漠視勞工權益,利用公司法制漏洞自肥的「企業肥鼠」行徑,實應立即遏止!

另外,民國一○四年五月增修《公司法》第二三五之一條第一項前段條文時,規定「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強制公司於年度終了獲利時,應優先提撥員工酬勞為員工加薪,以解決勞工低薪問題,但因此「應」行條文,沒有罰則,等於是對資方放水,以至今日並沒很多公司依據此一條文,修改章程,給員工定額或比率的加薪。

賴清德內閣應有全局性的施政思維,以解決所得分配不公問題。特別是要從公司法制層面下手,取消公司董事與高階經理人的過度不義報償,轉而嘉惠勞工,才不會引爆更大的勞資矛盾!

公司法﹒賴清德﹒勞團﹒李登輝﹒一例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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