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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解台電 讓民眾負擔高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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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0 02:53聯合報 鄭博文/屏東大學副教授(高雄市)


新政府上台後急著修改電業法,表面上是談自由化或民營化,其實目前法案的修正內容是裂解台電,根本起不了所謂營運績效或效率提升。個人更基於下列五項理由,主張台電宜維持目前國營營運方式。

第一項理由是電力事業資金龐大,且有獨占性特徵,即使是電力自由化國家如美、日,基本上也是分區獨占經營,台灣這麼小,一家電力公司也就足夠,因此裂解台電的民營化是無此必要。

第二項理由是台灣地處天然災害頻繁地區,目前災後復電工作都由台電第一線人員冒著生命危險工作,民營化之後,台電是否能負擔起這樣龐大人事支出?一但把金雞母發電廠送出,只有線路營運的台電是很難有目前服務品質,維持國營台電才能確保台灣用電穩定安全。

第三項理由是再生能源(太陽能與風能)與台電民營化是風馬牛不相干。目前麥寮石化廠、台塑彰化石化廠、高雄中鋼廠的再生能源納入台電電網運作多年,但多數再生能源未納入台電電網運作,個人觀察是規模太小且數量多讓台電覺得不划算,倘若未來再生能源(太陽能與風能)可擴大規模或智慧電網設立,台電電網自然就會納入,這與台電民營化一點關聯都沒有。

第四項理由是國營台電公司可扮演母雞帶小雞。台灣儘管有豐富再生能源,但許多再生能源關鍵技術或工程施作,可能會受制國外綠能關鍵技術大廠,藉時自由化的綠電就成為壓榨人民荷包的幫凶。因此有心從事綠電團體更應與國營台電這隻母雞攜手合作,運用台電豐富資訊,做最有利的談判決策,才不會被國外廠商各個擊破。

第五項理由是台電民營化電價一定漲。如果新政府執意裂解台電,頭尾兩端會是許多財團覬覦的,原來包裹式成本計價,改為分段計價,每一段都有其成本與利潤,因此電力價格絕對會比目前高。電力價格在高成本再生能源加入後,勢必高漲,人民的荷包勢必又會消瘦。

期盼蔡總統與新政府不要那麼急在二○二五年達成非核家園,讓台灣有穩定充足能源進行產業轉型升級,維持台電國營方式才有利人民與企業。台電營運效率或績效不佳,只要部長與立委能多費一些心力在監督台電上。希望部長與立委不要忘了自己的責任,而藉自由化民意來搪塞自己失能、失責之處。

台電﹒再生能源﹒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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