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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軍宅合法 錯的是選舉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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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6 01:42 聯合報 趙晉苓/家管(高雄市)
看了勞委會前主委王如玄購買眷村改建軍宅新聞,內心著實感嘆不已。

回想全台最早改建成功的軍宅,大概是卅多年前、位於高雄三多商圈的聯勤眷村,當初成交房價大約一百萬左右,以那時的物價及消費水平來說,廿坪左右的大廈實在是不便宜。

筆者曾問家兄是否有意願購買,但實在是因為太小而作罷。

有許多的退伍軍人,為了減少家庭紛爭因而轉賣軍宅,有些則是有其他住所因而轉賣變現等,繞回主題來看,這純粹是供需和買賣之間的互通有無,何來欺騙老兵以及違法之說?

房價的消長及風險,皆是由雙方承擔,法規上有著分配軍宅後五年才可買賣過戶的條規,先後順序皆是買方與賣方之間的協議,兩廂情願的交易,為何會演變成難堪的欲加之罪?

台灣必須停止這種一到了選舉就開始群魔亂舞的局面,任何無法改善老百姓經濟現況的鬧劇,請停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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