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不變4彈性 回送賴揆
分享留言列印
A-A+
2017-11-10 23:47聯合報 簡建忠/中正大學勞工關係系副教授(嘉縣民雄)
不滿行政院修法只滿足資方需求,勞團9日號召各工會數百人集結在行政院前抗議。本報資...
不滿行政院修法只滿足資方需求,勞團9日號召各工會數百人集結在行政院前抗議。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長賴清德強調,為了拚經濟、平衡勞資權益,勞基法修正原則提出給勞工「四不變」,及給企業「四彈性」,期望創造更平衡的彈性和安全。

任何法令修正必有爭議,若無法給權益受損者相對保障和協助,再平衡的彈性和安全也是空談。觀察我國勞資政折衝,也發現四不變和四彈性。

不變一、勞方訴求不變:勞方訴求無非是合理的薪資福利、足夠的保障(安全健康和工作)、適度分享成果、有限的勞動選擇(加班、工作安排)。鬆綁七休一、縮短輪班間隔,可能造成勞工過勞、甚至職災。薪資雖非此番爭議重點,但長期低薪事實,助長勞方抗爭力道。

不變二、資方立場不變:利潤是企業經營不變的目標,開源節流則是獲利的不二法則。企業開源需要勞工投入心力、配合工作安排,節流則需要勞工節約原物料和工時成本、提高生產力。此次鬆綁加班工時和連續工作日數、核實計算假日加班時數的調整均符合資方立場。

不變三、勞資關係體系中執政者關鍵性角色不變:政府是勞資關係體系中的老大,可從近年來勞動三法修訂、基本工資調漲案、一例一休立法、此次的修法,乃至於未來不知何時的勞基法再修正。

不變四、執政者心態不變:政策制定、資源輸送、法令修訂是執政者的追求永續掌權的工具,管你勞方或資方,只要能在重要時刻影響執政權(選票或獻金),自然會被執政者邀為盟友;但只要失去利用價值,心中再柔軟的那一塊也會變成冷血。

彈性一、勞方提供與承擔勞務的彈性:企業要求勞工彈性配合工作時間、學習各類職能、被劃歸為核心或邊緣人力、甚至接受下調薪資;勞工提供彈性的勞務,也幾乎承擔彈性勞務所有的負面影響。

彈性二、資方鞏固獲利的彈性:為滿足顧客的彈性需求,雇主威脅利誘或和勞工搏感情;訂單大幅減少,雇主就喊話要共體時艱、開始放無薪假、裁員,以降低成本、保存元氣、他日再起。

彈性三、執政者掌控修法和解釋的彈性:只要掌握執政和立法權,就能推翻前朝、不顧多方反對修成一例一休、無視意見再修勞基法;執政者以其意志修訂法令、掌控話語權置入性行銷,什麼都是彈性的合理化。

彈性四、勞動部選擇執法的彈性:一例一休剛修完,勞動部就決定「以輔導替代懲罰」;此次修法中,許多彈性需要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天知道有多少企業踏實地開勞資會議、執行會議決議,勞動部過去不努力推動,現在豪氣地高喊「勞資會議若造假,罰!」法令解釋、行政命令和執行法令的彈性,造就最有彈性的勞動部。

執政者和許多國人長期有「不到黃河心不死」、「頭過身就過」心態,我們若再以這種心態面對高齡化/少子化、長照、年金改革、空氣汙染等重大議題,日子愈來愈難過。

其實對於勞基法至少有「還留在工廠法」、「難以一體適用」、「應該要大修法」等共識。既然如此,不管上述四不變、四彈性,就好好議論一場,端出多方接受、可長可久的勞基法來吧!

勞動部﹒一例一休﹒賴清德﹒勞基法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nd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