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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潘維剛委員,撤案吧!
2015-11-14 02:11:48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立法院最近非常熱中修法降稅。除了昨日決戰不成而延期的證券交易所得稅外,立法委員潘維剛日前提出的《所得稅法》修正案,要將原本適用個人綜合所得稅累進計稅的「股利所得」,改為分離課稅。這兩個提案,背後所代表的,顯然主要是股市進出大戶的利益。關於證所稅的是是非非,本報日前已有評論;在此,則要對降低股利所得稅的衝擊予以闡述。

對於潘維剛委員所提的所得稅法修正案,財政部明白表示無法支持;主要原因,是基於稅收損失的考量。據估計,如果照其修正案通過,政府每年的稅收損失將達七百億元。然而,除了稅損之外,我們更關心的,是分配的公平性與政府運作服務的穩定性。這兩方面的衝擊,恐怕比稅收損失更嚴重。

哪些人是高股利所得者呢?我們為立委整理一下數據,即可一目了然。一般人的所得來源,大約可分為四大類:薪資所得、資本所得、執行業務所得、其他所得。後面兩種所得,所佔比例極小,可以略而不談;納稅人大部分的所得,都屬於前兩類。而由於台灣幾乎沒有「資本利得稅」,故前述「資本所得」,其實絕大部分都是股利所得。

根據財政部二○一三年的資料,在家戶應稅所得最高的廿%納稅者中,只有廿一%的所得屬於資本所得;而最高所得的一%納稅戶,其資本所得比率則上升至四十一%。最高所得千分之一者,其比率升至六十六%;至於最高所得萬分之一者,則有八十四%的所得是資本所得。由以上數據可知,越是富有的人,他們的股利所得比率越高。

因此,潘維剛等十七位立委連署降低股利所得適用之邊際稅率的提案,所能嘉惠的對象,絕對是台灣千分之一、萬分之一的頂尖富豪。如此明顯偏袒大富人的租稅提案,會得到選民的認同抑或鄙棄呢?

前述廿%的高所得家庭,比起千分之一、萬分之一的頂尖富豪,其實存在著天壤之別。前廿%納稅人的所得平均值,年所得不過是區區一百五十萬元;然而,位居前千分之一的富豪,則是年所得至少八百七十萬起跳。至於萬分之一者,則是每年至少三千七百萬起跳,其組內平均所得更超過一億元。由此可知,大富豪的年平均所得,是一般人的近百倍,而且大都是靠股利所得累積而來。台灣的所得分配不均至此,又大部分肇因於資本所得之不均,若再對資本所得降稅,如何有公平正義可言?

當然,稅收也會影響政府服務與運作。台灣的租稅負擔率,名列全球倒數第五,不及歐美國家的一半;這些,都是多年來立法院胡亂減稅的結果。翻開立法院公報,我們發現幾乎每一年都有立委提案減稅,但是增稅之議卻無一成案。在這種情況下,台灣的國家稅收年年下降、政府赤字逐年攀升。預算不足的政府,當然沒有經費進行公共建設、做好基礎建設、甚至照顧弱勢。長此以往,台灣經濟動能日漸消沈,而弱勢者亟需支援的各種社會福利也捉襟見肘。這些,都是胡亂減稅的總體經濟後遺症。

就租稅學理而言,「所得稅邊際稅率累進」也是全球各國共通的公平原則。只有偶發性、不穩定的所得,才有「分離課稅」的空間。如果要硬把穩定的股利所得從家庭綜合所得中抽出,給予免累進稅率的優惠,更是違反學理的荒謬建議。外國人的所得之所以分離課稅,是因為他們的所得確有偶發特性。如果因為本國人與外國人稅率差異而有跨國註冊、跨國操作、人頭避稅等問題,也需要對所有類似情況做通盤考量,而不是專挑富有人的股利所得給予差別待遇。

提案修法雖是立法委員的權力,但在立委任期將屆之際,匆匆忙忙地對單一租稅做大幅改變,既失之片面偏頗,也容易給人「趁亂圖利特定人」的聯想。明年大選執政黨選情困難,這個客觀環境大家都了解。但我們可以斷言,如果將這個嚴重傷害租稅公平的法案端上檯面,勢必會繼續挫低國民黨的聲勢。對此,提案委員與連署委員都要有清楚的了解,千萬不要誤判形勢。我們建議,潘維剛和連署委員及時撤案,才是明智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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