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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工 泡網咖 皆因有補助
2017-09-19 02:41聯合報 陳宏煇/教官(新北市)
記得在高中服務時,一次陪同轄區員警到網咖勸導未上課中輟生,和一名夜間部高中生閒聊。我問他怎麼沒有去打工,沒想到他說:「如果去打工,就領不到補助了!」原來他具有中低收入戶身分,可領補助,如果打工,有了收入,家裡就不具有中低收入戶身分,無法領補助。沒事只好到網咖打電動,開銷都是補助來的。

到大學服務後,有一天宣導儲備軍官訓練團,一名學生原本意願高,後來他告訴我:「教官,很抱歉,家裡是低收入戶,如果我參加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每月有一萬元零用金,及國防部補助學雜費,這樣就會被取消低收入戶的資格,哥哥就無法免除學雜費了!」聽完他的話,雖感遺憾,卻也不再勉強他。

期盼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的家庭和家長自立自強,人助還要自助,除靠政府協助,更應以自己力量努力擺脫貧困,才能給子女做榜樣,也才能避免落入永難擺脫的夢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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