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命不列工時 能休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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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7 03:15聯合報 黃良慈/公(彰縣員林)


賞櫻團國道翻車,遊覽車顛覆淺溝竟造成卅三死。未經小心求證,交通部長賀陳旦大膽推測是駕駛問題,責無旁貸的主管機關,莫非又想「事主裝公親」?死人不會辯解,而檢察官沒辦法以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禍首,受害人也求償無門。

須知為官一點錯,百姓萬般苦,攸關罪責的揣測之詞,身為高官豈能厥詞妄語;官員解決問題黔驢技窮,根本只會傷口撒鹽罷了!

另外,遊覽車抵定點讓遊客下車玩,駕駛員等待時間列入工時,勞動部問這樣合理嗎?這聽來也有點扯!地檢署提訊被告或移送發監受刑人,法警交接人犯時,此時司機不能擅自離開,請問該時段是否不列入工時?

武陵賞櫻團司機過勞肇事,好似凸顯一例一休充滿必要性,然徒法不能自行,勞檢光說不練何用,重大違規不去抓或抓不到,只盯梢公部門,機關窒礙難行,檢察官相驗屍體被半途放鴿子,因司機必須「趕五點半」打卡簽退避免單位受罰。

筆者另一半曾服務看守所,廿四小時當班,法務部也認為備勤非值勤,所以不算連續上班,鐘點費更相差數倍;備勤時間雖可睡覺,但有突發狀況緊急出任務,無形壓力致睡不安穩,半夢半醒達不到休息效果,試問在家睡,與躺備勤室硬木床或遊覽車椅,會一樣好眠嗎?

到達旅遊景點,乘客放牛吃草,司機在有壓力情況下縱使瞇一下,說能紓解疲勞業障都是「假的」!

工時﹒勞檢﹒賞櫻團車禍﹒國道﹒過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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