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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用塑膠袋 從教育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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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5 02:36聯合報 陳文卿/服務業(新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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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將修正規定,未來包括水果店、飲料店等店家,將不可提供免費塑膠袋。 記者余承翰/攝影
限用塑膠袋政策是郝龍斌當環保署長時大力推動的政策,無奈十多年過去,除了助長「環保袋」氾濫外,大部分商家、民眾對塑膠袋的使用依然故我。因此我們樂見環保署將擴大限用塑膠袋的管制對象,要求相關業者不得提供免費塑膠袋。
環保署另一值得肯定的作法是,取消厚度達零點零六公釐塑膠袋可付費取得的規定。之前做此規定的想法是認為較厚的塑膠袋可承受重量大不易破損,重複使用率較高,且要民眾花錢買才名正言順。但事實上厚薄塑膠袋的強度差異,對一般民眾購物習慣而言毫無影響,因為裝太重提得太吃力。厚塑膠袋不僅浪費材質且摺疊不易民眾攜帶不方便,更不利重複使用。

環保署另有個想法是希望將塑膠袋付費取得從一元提高至三元以上,可是這樣做是圖利商家,因為商家購塑膠袋時成本低,除非是將塑膠袋的環保、社會成本附加進去,提高塑膠袋的原廠販售價格。可是塑膠袋量大價微,無法拿汽機車、家電產品附加回收處理費那一套辦法來用。所以提高塑膠袋付費取得價格是不合理的。

環保署想將限用塑膠袋管制對象擴大,稽查人力將是各級環保機關沉重負擔,且環保機關對資本額小的小吃店罰單可能根本開不下去。因此根本上必須從教育做起,誘導民眾的消費行為,自備可重複使用的塑膠袋。而商家方面也可少使用塑膠袋,賣場甚至可以提供民眾返還使用過的乾淨塑膠袋,讓購物者自由取用,這也是減量的良方。

林筱汶/服務業(新北市)

每天花五分鐘買咖啡、十分鐘喝咖啡,但盛裝咖啡的紙杯,其實也含有塑膠成分。短短時間裡我為自己身體留下了可能終其一生都排解不掉的環境激素,為環境製造了數百年才可能被分解的垃圾!

塑膠因為製造成本低,回收再製的利潤更低,總被短暫使用後,隨手丟棄。這些「一次性使用」的塑膠製品,以我們看不到或不想看到的方式繼續存在,許多更在隨波逐流進入海洋和沙灘後,成了鳥和魚類的殺手,牠們無辜又無言地承擔了人類的共業!

欣見環保署預告了「塑膠袋限用政策將擴大實施」的政策,減塑行動的目標在限用、少用,但塑膠不是不能用,若能善用、重複使用,並妥善回收,減少「一次性」的浪費,塑膠袋甚至可以是最耐用、最輕便的購物袋呢!

塑膠袋﹒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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