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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登二期休耕轉作授權基層 彰縣鄉鎮市公所跳腳

分享分享留言列印 A-A+ 2016-07-23 10:54
聯合報 記者簡慧珍/伸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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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伸港鄉公所送宣傳單到府,農民抗議沒宣導,讓鄉公所很頭大。 記者簡慧珍/攝影

農政單位受理申請今年二期農地休耕和轉作,彰化縣不少農民才知錯過申報期而喪失資格,氣得跳腳,昨天縣府轉達上級補救措施,將授權基層自行認定,換成鄉鎮市公所跳腳,要求訂明確補助認定標準,避免「圖利他人」。

鄉鎮市公所本月18日起受理申報今年二期休耕與轉作雜糧,不少農民辦理時才知原來今年初沒登記就喪失資格,有人當場大發雷霆,也有人拜託鄉鎮市公所通融,公所農業課人員相當無奈,言明申請案照單全收,「若被農糧署剔除,不能怪公所」。
「不管有沒有種田,村里幹事和鄰長挨家挨戶發傳單。」伸港鄉公所農業課表示,派人送傳單、到府宣導,已經講兩遍,還被抱怨「嘸收到、攏嘸講」,鄉公所真不知如何是好。和美鎮人口多,鎮公所依照農民名單送傳單到家,當面說明。

縣政府農業處農務科指出,實施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去年增加新制,規定去年一期休耕但第二期自行復耕的農民,今年元月4日到2月5日應登記「自行復耕」,否則不可申報今年二期休耕補助及轉作雜糧。 農務科表示,農糧署開會決議補救措施,授權鄉鎮市公所認定,如有水稻「欉頭」和雜糧植株可供辨識,即補列入二期休耕名單,種綠肥每公頃補助4萬5000元,翻耕每公頃補助3萬4000元,若已翻土或沒明確農作物可辨認,即不能申報休耕補助。

和美鎮長阮厚爵說,補救措施應有明確規定,鄉鎮市公所收到白紙黑字的公文,一定遵照辦理。伸港鄉長曾煥彰也說,上級同意補救的立意很好,事涉補助款,不能嘴巴上講,有公文和明確規定才能補登名單。

農民﹒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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