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遊覽車乘客確保一條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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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1 06:57 聯合報 張自強/ISO顧問師(高雄市)



檢方日前勘驗火燒車,要求遊覽車業者找一輛同款車比對,業者示範開啟逃生門。 記者邱德祥/攝影
落實逃生SOP 鼓勵檢舉
國道火燒車悲劇,檢討原因,主要是:一、乘客不熟悉逃生方法;二、逃生門被暗鎖卡住打不開。以筆者經驗,只有高速公路客運車會播放逃生影片,一般遊覽車幾乎都沒有播放,許多人不知緊急逃生方式。縱使看過逃生影片,因未實際使用過,以致緊急時打不開逃生門。

逃生門加暗鎖,在台灣是普遍現象,原因是為防止遊覽車被偷,但法規禁止逃生門加鎖,於是業者就加暗鎖,致使乘客逃生時打不開逃生門。

筆者建議強制執行下列措施:一、播放逃生影片;二、允許逃生門加鎖,但必須是一眼就能看到的「明鎖」,而且操作簡易,人人會用;三、駕駛及第二人(業主或導遊)執行開車前檢查,確認逃生門、車頂逃生口及車窗擊破器正常無缺,逃生門明鎖已打開,確認後簽名負責;四、執行逃生操練,教導在逃生門、逃生口及逃生窗最近的乘客操作開啟,以及車窗擊破器之使用;五、建立檢舉制度,凡檢舉未依規定執行者給予獎金,並重罰駕駛、業主及導遊。

只有「罰怕了」,駕駛、業主及導遊才會認真執行,才能避免悲劇再度發生。

車窗勿封死 手推即開

林尤超/水電工程業(新北市)

火超車意外的真正問題在於,為了講求豪華,車窗都是一體成型的大面玻璃,而且四周密封;雖然窗邊掛有擊破錘,但起火濃煙密布,會找不到置放點,而且婦女小孩老人不見得會使用。

車頂雖然也有逃生口,但是如果遊覽車沒有側翻九十度,乘客想要藉此爬出來,屬「高不可攀」。

遊覽車前後門都是電動油壓控制,一旦失火燒壞電路,很可能前後門都無法開啟;安全門則是需要特殊方式才能開啟,在濃煙密布時,一般人通常也無法打開安全門。

交通部應規定,大客車、遊覽車車窗應改採活動式,可左右開啟,緊急情況時乘客可本能反應,推開車窗逃生。另外要注意的是,這種車窗開啟必須手動,不可使用電動窗,以免電路燒壞時,車窗全部打不開。

修改刑法 安全門禁鎖

王瀚興/律師(台北市)

通部公路總局就路線許可的評比積分標準,該評比也參酌客運的肇事記錄,對業者自有壓力。但火燒車事件,疑似安全門有機關,無法單憑人手開啟,等同讓乘客陷於危難,逃生無門。筆者以為應該參酌酒後駕車與肇事逃逸,對於此一「改裝導致安全門無法開啟」危險的行為,做出明確的刑法規定。

刑法雖然對公共場所與集合住宅(即公寓大廈)的逃生通道阻塞有處罰規定。然上開條文難以包括公共車輛,而有處罰漏洞。對於如此巨大死傷的火燒車,著實難以僅用「行政罰」預防。學界與司法先進應研擬增訂阻塞公共車輛逃生通道的刑法之可行性。

26條命…仇中者留點口德

苗知睿/小學老師(台南市)

兩個小孩看到火燒車的新聞畫面,焦急不安、痛哭失聲地問我,這些人被困在車子裡,那份無助的恐懼感,絕對非常可怕!

但卻有網友在網路上發表各種幸災樂禍的仇中言論,在這不幸事件的傷口上灑鹽。

以民主自豪的台灣人民不該說出這般極盡苛薄的話語,更不該因意識形態藉機挑起兩岸人民的仇視對立。想想那些無辜死亡的生命,我們還要用政治對立的眼光來嘲諷奚落嗎?如果如此,恐怕連小孩子都比不上!

火燒車﹒導遊﹒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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