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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稅收再保險? 不如「長保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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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6 02:32 聯合報 沈政男/醫(台中市)


準閣揆林全考慮成立長照局,統籌管理增加稅收所徵集的每年四百億長照基金,卻又說四年後可能開辦長照保險,既如此,何不直接開辦長照保險?

行政院核定的《長照保險法草案》載明「本保險以健保署為保險人」,也就是由健保署負責長保業務,因為兩者性質相近,可將長保視為健保的附加險,相關基金徵收與運用只須搭健保便車即可,根本不必另外成立長照局。

醫療走保險,長照卻採稅收,如大狗鑽大洞,小狗鑽小洞,實在可笑。荷、德、日、韓四國之所以開辦長照保險,北歐等國之所以採稅收制長照,理由就在可讓長照與醫療同步,沒人像台灣這麼蠢。

至於四百億長照基金,不用等到四年後,現在就可確定不夠用。林全說「長照局將發展居家服務與日間中心」,但居服費一小時兩百元,日照一天少說七百元,四百億只能讓每位需長照阿公阿嬤每天分得一百卅元,怎麼買服務?長保打算每年徵集一千一百億元,道理就在此。

民進黨反對長保的理由之一,是目前服務量能不足,無法消化一千一百億基金,若果如此,開辦長保初期可先徵收一半保費,實施「長保0.5」,基金規模就與稅收制相仿,不至於造成浪費。

「長保0.5」比起「長照2.0」,還有給付快速、服務穩定的優點。現行「長照1.0」,平均要三個月居服單位才拿到服務費,要人家怎麼養家活口?稅收運用受限於招標法規,也往往趕不上照顧需求的變化。

沒有充足靈活的財源調度,不可能產生夠好的誘因,讓更多民眾與單位投入長照服務。想用長照局這樣的拼裝車帶領長照體系練兵,只怕自己成了需長照的失能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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