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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老師是無限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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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7 02:01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教師有沒有義務站導護,幫忙維持學生上下學交通?台中市教師工會為此向勞工局提出仲裁,引發家長團體飆罵,要求拒站導護的人「站出來」;親師關係瞬間變得很僵。台大教授葉丙成為教師辯護,認為老師的天職是把孩子教好,政府不要把教師當成OK繃。

說實在,把老師「當OK繃」,恐怕還是輕描淡寫的形容。在某些強勢家長和校長的眼裡,中小學教師的角色,大概已淪為「安親班」和「外勞」的綜合體,什麼事都能往他們身上推。包括陪學生吃午餐,跳健康操,追蹤蹺課學生,處理家庭問題,無所不包。從家長團體大罵「領公家薪水,竟不站導護」,即可知他們眼裡的老師是什麼地位。

必須釐清,領公家薪水,並不表示老師對學生具有「無限責任」。教育部說,老師應秉持「學生在,老師就在」的原則,把教育當作「志業」而不是「職業」。從倫理的角度看似理當如此,但當各色各樣的勞資關係都在法制化,而教師不斷被家長和校方賦與教學外的「看護」工作,卻又得不到相對的尊重,這合理嗎?

導護制度實施多年,一直相安無事,可見拒絕額外付出的教師只是少數。但問題不在人數多寡,而在這種將教師當成無酬義工的作法,到底合不合理。這次台中教師工會站出來,透過法定程序提請仲裁,其實也是社會重新檢視教師工作權的好機會;家長該負的責任,就別再推給老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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