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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車換掛牌車 不得享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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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7 04:20 經濟日報 記者郭珈爾/台北報導


本報系資料庫
分享舊車換新車享5萬元減稅優惠1月8日上路,高雄國稅局昨(16)日提醒,坊間常可見到車商為了衝業績而出售「掛牌車」,消費者買到的新車若是這類已領過牌照的車輛,就不能適用減徵貨物稅的規定。
所謂「掛牌車」,是指經銷商為了達到業績目標、先把車輛請領牌照而後減價出售的車子。雖然「掛牌車」通常車況良好,甚至從未有行駛紀錄,但由於車輛折舊是從領牌日期開始計算,因此掛牌車又稱「新古車」,在車商賣給消費者時即算是二手車,消費者無法取得新領牌照登記。

但根據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條文,民眾必須在今(2016)年1月8日之後報廢或出口中古車、購買新車,並提出新領牌照登記書影本,才可申請退還貨物稅。因此,消費者買到的車輛即使車況全新,但若是「掛牌車」就不能適用減稅的優惠。

高雄國稅局強調,消費者一定要在今年1月8日之後報廢或出口中古車,購買新車才可以申請退還貨物稅,如果中古車是在去年或今年1月7日之前報廢或出口,因法條還沒有生效,不能適用減徵貨物稅規定。

除了要注意中古車報廢或出口日期外,高雄國稅局說,還要特別注意三件事:一是報廢除了要到監理機關辦理車籍註銷,還要請環保署核准登記的回收業者回收車體才算完成。二是到監理機關辦理車籍註銷前記得先把中古車行車執照影印一份。三是消費者買到的新車如是「掛牌車」不能適用減徵貨物稅規定。

國稅局提醒,消費者除了留意車輛報廢期限和新領牌照,也要注意別遺漏了車籍註銷及回收車體證明的步驟,才能順利完成後續流程。民眾附上舊車行車執照影本和相關文件,至監理機關辦理車籍註銷後,還須請環保署核准登記的回收業者回收車體,才算完成整個「報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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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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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三越刷卡存發票 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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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7 04:20 經濟日報 記者郭珈爾/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16)日指出,新光三越百貨站前店15日起已率先啟動電子發票的信用卡載具。民眾在該百貨消費,只要以台新銀行信用卡或是轉帳卡支付,即可以信用卡存取無實體電子發票。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之1剛於今(2016)年1月1日生效,信用卡、轉帳卡(簽帳卡)等支付工具可作為合法的電子發票載具。其中,新光三越百貨是率先響應的業者,站前店啟用信用卡載具後,其餘各店會陸續上線,預計在3月中下旬全面導入電子發票。

民眾未來在新光三越百貨消費,只要以台新銀行信用卡或轉帳卡支付,即可以該信用卡存取無實體電子發票。系統將會主動對獎,若中獎,銀行將會主動通知得獎的好消息。

完成載具歸戶的民眾,中獎獎金會自動匯進指定帳戶;未做歸戶設定者,只要到超商KIOSK列印中獎發票,即可至郵局領獎。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補充,信用卡以外,目前已開放的電子發票載具,包含手機條碼(手機號碼)、自然人憑證條碼、悠遊卡、一卡通和營業人會員卡等。

無薪假期間產檢 須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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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7 04:20 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勞動部昨(16)日表示,產檢假、陪產假或安胎休養請假等,亦適用於無薪假勞工,雇主不得拒絕,且必須照樣給薪。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指出,勞動部已於2月初通函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規定,受雇者有產檢假、陪產假或安胎休養請假的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或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其他不利處分。

謝倩蒨強調,所謂「無薪休假」係勞雇雙方為因應景氣因素,而暫時性停止勞務提供之協議,縱使勞工已同意實施所謂「無薪休假」,為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立法意旨,若勞工提出產檢假、陪產假或安胎請假,雇主應給假不得拒絕,並依原勞動契約及相關規定給薪。

問答/公司補繳營業稅 提進項憑證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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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7 04:20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


神岡區張小姐問:本店最近收到國稅局核定補徵以前年度之營業稅繳款書,是否可以提出購貨時取得之統一發票,申報扣減應補徵之營業稅?

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答覆:貴商號倘原查定課徵營業稅未達起徵點,嗣後收到經稽徵機關依查得資料發單補徵之營業稅繳款書時,得於繳款書限繳迄日前,提出原查定銷售額當期,購貨時取得之進項憑證,按進項稅額10%,申報扣減補徵之應納稅額。前項進項憑證係指符合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3條規定載有商號名稱、地址、統一編號,並載有營業稅額之統一發票及經財政部核定載有營業稅額之憑證。

問答/政治獻金列費用 不得逾所得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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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7 04:20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


台南市某公司陳小姐問:本公司上月捐贈立法委員參選人之款項,可列報費用嗎?有無限額規定?

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答覆:依政治獻金法第19條第2項規定,營利事業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得於申報所得稅時,作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其可減除金額不得超過所得額10%,其總額並不得超過新台幣50萬元。營利事業除應取具參選人之受贈收據外,對立法委員參選人捐贈期間須於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1月15日始可列報。但若有該法第19條第3項規定情形之一者(如:營利事業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對未依法登記為候選人或登記後其候選人資格經撤銷者等)不予認定。

問答/公用事業電子發票 營業戶兩方式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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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8 01:18 經濟日報 台南訊


仁德區劉小姐詢問:營業人用戶如何申報公用事業之電子發票?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自2016年1月1日起公用事業將依規定時限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為便利用戶端申報營業稅,財政部業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38條及營業稅電子申報繳稅作業要點,採人工申報之營業人用戶取具自公用事業取得之無實體電子發票及其發生之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等憑證,應以憑證編列之明細表,代替原憑證申報。採電子申報之營業人用戶,得以公用事業產製抬頭為2016年1月以後已繳納之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之載具流水號替代登錄或收到公用事業次期繳費通知單所載上期統一發票號碼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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