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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油案/遭滅頂…員工最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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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3 01:49 聯合報 陳弈忻/教(高雄市)

學生問我會不會拒買味全商品,我笑而不答,因為我知道會或不會,都不是好的答案。

彰化地方法院判決頂新相關人員一審無罪,民怨沸騰,滅頂計畫再起。但民眾拒買味全產品,對偌大集團來說,受到最大衝擊的就是味全員工。

味全員工去年十月即發出聲明稿,表達他們的立場及對生存權、工作權的渴望,但是無法阻擋一波又一波的滅頂計畫;好不容易市場有逐漸回溫傾向,又因此判決,再度把味全商品打入冷宮。

時值景氣隆冬,這幾千人的生計,眼看就要毀在他們的大老闆手上,令人嘆息。他們同我們每個人一樣,天天辛勤工作,求取生活溫飽,可是這樣簡單的需求,卻變得愈來愈困難。

企業界老闆們,沒有員工的付出,如何堆疊你們的財富?有功勞亦有苦勞,怎能因貪念,就讓這些陪著你們一路走過來的員工跟著犧牲呢?

劣油案/合我意 才願尊重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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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3 01:49 聯合報 尤榛嚴/服務業(南投市)

彰化地院以證據不足、沒有具體證據,判決頂新魏應充等六人無罪,恰在總統和立委大選前,受到矚目和關心。

面對司法判決,大家最常說的一句莫過於「尊重司法」,但實際上每每「合我意即尊重司法、得到公平正義」、「不合我意即不尊重或質疑司法、沒有公平正義」,這那門子「尊重司法」?

頂新一審判決無罪後,各界議論紛紛,「這樣的結果會讓全世界把台灣當成是黑心食品天堂,讓全世界看笑話」等,並呼籲大家繼續抵制,加上某些選舉操作,儼然好像將來非三審重罪定讞不可;這樣的司法,大家敢大聲說沒有受到干涉或影響嗎?

真相只有一個,法律標準也只有一個,大家應靜待司法程序和判決,不論其最後結果如何,台灣應有如漢朝張釋之那樣公正的法官(廷尉)。

劣油案/法庭斷案 看證據不看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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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3 01:49 聯合報 高源流/資深媒體工作者(澎縣馬公)

彰化地方法院對頂新案的判決一出爐,舉國罵聲一片。在這個氛圍裡,幾乎沒有人敢幫法院,或者被判無罪的頂新集團講兩句好話。這樣殺氣騰騰的社會,幾乎否定了法院的存在價值,也嚴重影響其他法院審理頂新集團所涉其他案件的法官,侵害了法治國家最核心的價值:審判獨立。

台灣人對於黑心食品的痛恨程度,已經到了不分青紅皂白的地步。說句不中聽的話,台灣人的這股情緒,已經讓台灣成千上萬家的食品廠商、糕餅麵包店、小吃攤,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如今,法院只不過依他們採認的事證,判決頂新的幾個被告無罪,連法院也被批的體無完膚。

我們的食安問題、食安的界定,或者食品黑不黑心,早已經不是由法定主管食品安全衛生的機關衛福部來界定,而是由那些專搞民粹,只在乎迎合選民,養大台灣人胃口的民意代表來掌控。

如今,這個社會更拒絕讓法院來裁判是非曲直。彰化地院的判決都是錯的,人民的情緒才是對的。我不得不請我們的官員、民代,以及所謂的名嘴,翻翻書,看一下什麼叫暴民政治。當民眾不專業、不理性的情緒掌控了社會,我們台灣會成什麼樣子。

在台灣,某些消費者的不理性,再加上不專業的媒體,讓台灣處處都是黑心食品。一家火鍋店的湯鍋裡發現了一隻蟑螂,大家就批說黑心店家;一個小吃攤,老闆用了大統油,就有人指著罵黑心;知名糕餅店就因為用了那家的豬油,被消費著指著鼻子臭罵黑心商店。什麼叫黑心?誰來界定黑心?這些商家能被指為黑心嗎?

摒除情緒。頂新或者味全,就是幾家做食品生意的商家,頂多規模大些。它就像我們鄰居、親友開的食品店、小吃店,做的就是食品。頂新的食用油來源有問題,我們就依法追究它的問題。頂新的油品檢驗結果,有那點不合格,就直指不合格的項目,依法處理。

黑心,是民俗用字,不是法律用詞。我認為,法官再怎麼偉大,也不宜,不能用這種字眼批判任何一個食品案的被告。我也認為,頂新再怎麼惡劣,再怎麼犯眾怒,到了法律跟前,還是和一般人民一樣,享有平等的審判權利。

無罪推論,適用在民進黨的陳水扁身上,也適用在國民黨的林益世。當然,頂新的老闆,也享有這樣的基本人權。

彰化地方法院的法官只不過依據自己對證據的採認,形成心證及判斷,認為在他們眼前的事證,難以讓他們做成有罪判決,而只能諭知無罪,就被整個社會批得這麼不成人形,傷害的不是法官,也不是法院,而是我們國家的民主法治基石。

最糟糕的是,我們政府的官員。老百姓可以喊滅頂,依法行政的政府官員絕不能為了迎合社會情緒,也高喊要滅頂。請查查我們法律,有那一條可以讓官員去滅頂的。絕對沒有。

也請查一查,法院的審判,有那一條規定,被告一定得判有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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