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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車丟包學生還認錯 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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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3 01:49 聯合報 吳明珠/國小校長(竹縣湖口)


十六名國中生遭南投客運專車司機在返家途中丟包,法治村長葉阿郎指出學生被「丟包」的位置。 聯合報資料照片
分享報載南投縣某國中六名學生在公車上嬉鬧,影響行車安全,李姓司機被吵得受不了,在距離部落八公里處把學生趕下車。
聯合報的報導,讓讀者能夠了解事情的全貌。首先是家長、村民的憤怒,因為擔心孩子的安全,且被丟包後得徒步八公里(約兩小時)才能到家,「司機太囂張了!」李姓司機的說法則是「學生多次在車上吵鬧,駕駛有權拒載乘客」。

我認為整起事件中最可貴的,是孩子們能從這件事學到教訓,並自我反省。田姓學生說:「我們常在車內大叫、站起來打鬧,司機忍耐太久了不開心,才會把我們趕下車。我們錯了,對不起!」當家長與居民打算向李姓司機及客運業者討公道時,孩子們能說真話並認錯道歉,我衷心為這群孩子的道德勇氣喝采,相信他們日後會懂得乘車禮儀。

天黑時分,在人煙稀少的部落道路把國中孩子趕下車,司機的做法確實值得商榷。但是,若不以此強烈手段給孩子們一個深刻教訓,萬一發生交通事故,後果豈堪設想?

希望大人們在爭論不休的同時,能以「安全教育」為出發點,不是爭一時之利或是一口氣,這樣對孩子們才是最好的身教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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