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法修正案三讀 影響市價才算炒股
2015-06-17 04:00:50 聯合報 記者周志豪、孫中英、周小仙/台北報導
立院昨三讀通過證券交易法修正案,未來「必須有影響市場價格或市場秩序之虞」才會被認定非法操作、炒作股票,提案修法的藍委呂學樟說,新法除鬆綁操作股票範圍,也可鼓勵投資。

金管會表示,證交法第一百五十五條修正後,金管會行政裁量空間,並沒有增減。金管會證期局主任祕書周惠美強調,不管有無此規定,炒作股票只要影響到市場,一樣會被移送,她認為,修法後,金管會行政裁量空間,並沒有變大或變少,應該說沒有變。

呂學樟表示,以往證交法對於有價證券違法操縱行為的認定過於抽象;又由台灣證交所這個非官、非民單位訂定警示公告標準規範,導致實務上常衍生爭議。

台灣證交所總經理林火燈指出,證交所每天都會追蹤市場交易秩序,而且自六月起放寬漲跌幅至百分之十之後,又增加了特定資金想操控單一股價的難度。

券商公會理事長簡鴻文認為,除非發生嚴重傷害市場或投資人的行為,否則很難去界定何為「違法」。簡鴻文認為,若沒規範明確就隨意開罰,對於資本市場將造成負面的恐慌效應,也會嚴重打擊投資人意願,才是大家最不樂見的。image

員工分紅數額 須納公司章程
2015-06-17 04:00:51 經濟日報 記者吳父鄉/台北報導
立法院5月1日三讀通過「公司法」235之1條修正案,公司章程應規定公司獲利,須提撥定額或一定比例作為員工「酬勞」。經濟部昨(16)日公布解釋函令,提供各公司作為公司章程修改參考,並提醒應於明(2016)年6月底前依新法完成修正。

新法明訂,公司章程應規定,企業若有獲利,須依當年度獲利狀況,提撥「定額」或「一定比例」作為員工「酬勞」,「酬勞」可以為股票、發行新股或現金。

昨日公布的章程參考範例為:「第X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OO%(或OO元)為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第X+1條: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其餘除派付股息外,如尚有盈餘,再由股東會決議(有限公司為由股東同意)分派股東紅利。」

解釋函令,所謂「當年度獲利狀況」,應以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為準。但資本額若未達新台幣3,000萬元以上者,則以董事會決議編造之財務報表為準。

至於「比率」的訂定,可選擇以固定數、一定區間或下限等三種方式表達;例如:2%、2%至10%、或2%以上,不低於2%等均可行。image

房地合一/賣房隱匿不報 補帶罰
2015-06-17 04:00:51 經濟日報 記者 陳美珍
新制房地合一課稅採取分離課徵,不必與其他綜合所得合併申報,但仍屬自動申報制。出售房產若隱匿未報,稅捐機關除會發出補稅單之外,還會按照漏稅額加處罰鍰,最高可達補稅額的三倍。

新制規定房地合一利得的法定課稅程序,納稅人(出售房產者)必須在所有權完成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30天內,向國稅局辦理申報,有利得者亦應在申報前繳清稅款。

為便於報稅,財政部初步規劃,納稅人可以跨區辦理房產利得稅申報,不一定要牽就房產所在地稅捐機關。舉例來說,甲在台北工作,將位於高雄的房產出售,甲只需在所有權完成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30天內報稅,至於是選擇高雄或台北的國稅局機關辦理申報,目前並無強制性規定。

因為房地合一利得屬於分離課徵的稅捐,納稅人若未主動向國稅機關申報,或已經申報卻沒有誠實申報利得,發生短、漏報情形時,稅捐機關亦會依據短漏程度,處以不同的罰則處分。

處分最重者為出售房產後,有利得卻完全不申報的案件。依據規定,個人未依規定自行辦理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申報,稅捐機關可依法核定其利得,並發單對未申報房產利得稅者補稅,同時還會再按補稅款處以三倍以下罰鍰。

針對完全未申報房產利得稅者,稅捐機關訂有一套核定利得稅款的辦法,交易價部分,稅捐機關可以運用登錄或自行查得的資料做為交易實價,「成本」除可調查取得,遇無查得資料時,稅捐機關也可以直接按推估資料核定,推估方式是依據原始取得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公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的數值為準。至於計算利得可以主張扣除的「費用」,一律是以成交價的5%計算。

這套核定未申報房產利得稅的方式,亦可用於已申報但短漏報所得,或無法舉證及出示證明的房產交易。

主動申報房產利得稅,但經稅捐機關調查發現有短報、漏報情形時,同樣無法逃避處罰。依法短、漏報房產利得稅捐者,需處以所漏稅額二倍以下罰鍰。財政部正在研議,未來將視個別案件的短、漏報情節輕重,在法定二倍罰鍰的額度內,訂定輕重不同的處罰倍數。image


問答/現金禮券買商品 店家須開立發票
2015-06-17 04:00:52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
嘉義市林小姐來電詢問:使用禮券購物,商家是否應開立發票?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目前營業人發行的禮券有兩種。

一、商品禮券:禮券上已載明憑券兌付一定數量之貨物者,營業人應於出售禮券時開立統一發票。

二、現金禮券:禮券上僅載明金額,由持有人按禮券上所載金額,憑以兌購貨物者,應於兌購貨物時開立統一發票。

民眾持禮券消費購物時,建議先行檢視禮券上印製之注意事項內容,如已清楚載明禮券發售時已開立統一發票,當兌購貨物時商家就不會再開立統一發票。


問答/小商家扣繳稅款 申報營所稅退還
2015-06-17 04:00:52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
台南市某商號陳小姐問:本人經營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利事業,是屬於查定銷售額之小規模營利事業,有取得扣繳憑單之租賃收入及扣繳稅款,該怎麼申請退還租賃收入之扣繳稅款?

南區國稅局台南分局答覆:依所得稅第14條第1項第1類之營利所得規定,屬獨資、合夥組織為小規模營利事業者,合夥人應分配之盈餘總額或獨資資本主經營獨資事業所得之盈餘總額,按核定之營利事業所得額計算。

核定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利事業,無須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原則上係由國稅局依查得資料核定營利所得直接歸併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之綜合所得稅課稅,惟其如欲申請退還扣繳稅款時,則應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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