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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貓狗把關 飼料食安標準7月上路
2015-06-09 15:13:27 聯合晚報 記者彭宣雅/台北報導

寵物食品殘留容許量標準資料來源:農委會
分享犬貓等毛小孩食品有害物質標準出爐,農委會完成寵物食品有害物質及安全容許量標準草案,明訂寵物飼料中農藥、重金屬、塑化劑等有害物質含量標準,未來若抽查到超標,將依動保法開罰5萬至25萬元,可要求全面下架回收,將寵物食品全面納管。
農委會新訂的標準草案,規定寵物食品的黃麴毒素不得超過20ppb(微克/公斤),三聚氰胺2.5ppm(毫克/公斤),砷、鎘、鉛、汞等重金屬分別為2ppm、2ppm、5ppm、0.4ppm,另訂有多項農藥殘留標準,農委會將在7月底公告實施。

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王忠恕表示,民國99年某民間收容所爆發犬隻大量死亡,後來發現飼料使用巴基斯坦的玉米,因為熱帶地區黴菌含量高,導致玉米霉爛,寵物飼料產生大量黃麴毒素,導致狗吃了以後大量死亡,7月底列管後將可依法抽驗開罰。

業者製造、販賣寵物飼料應主動申報。農委會畜牧處規畫寵物飼料的申報管理辦法,犬貓飼料業者,不論自製或進口寵物飼料,必須上網登錄申報品名、製造商、輸入商、適合的寵物種類和屬性,登錄的資訊全面公開上網,寵物飼料申報最快今年底前可實施。

寵物飼料申報實施後,飼主買飼料時,可直接上網看資訊挑選,官方也可接受消費者檢舉,若檢舉屬實、飼料中確實有害物質超標,民眾最高可獲得裁罰金額的四成作為檢舉獎金。

農委會畜牧處牧場管理科科長林瑞蓬表示,包括三聚氰胺、黃麴毒素、重金屬等都是寵物飼料的基本規範,原本業者進口或製造飼料時,就應該自主管理。新規定上路後,市面上既有的寵物食品,可以繼續販賣,但業者應自我審視,若產品有違規成分,應該應自主下架回收,否則依照新法被檢驗到超標,仍可開罰5萬至25萬元。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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