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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靶藥物 無法治癒晚期肺癌

【聯合報╱採訪整理/記者張嘉芳】
2014.06.25 03:11 am

Q:小學同學才40歲出頭,前陣子做低劑量電腦斷層檢查,發現晚期肺癌,聽說標靶藥物的效果比化學治療好,它能治癒肺癌嗎?

A:晚期肺癌患者以藥物治療為主,除了傳統化療,若本身帶有特定基因突變癌細胞,還可選擇標靶藥物。化療原理是攻擊生長較快的細胞,雖然好的細胞也會被攻擊,但壞細胞生長速度更快,被殺死的較多。

標靶藥物只攻擊某特定基因的「靶心」,發動的攻擊具選擇性,副作用較化療少,且抗癌效果也較好。研究指出,第四期肺癌患者接受化療後,預測腫瘤面積明顯縮小一半的機率約三至四成,但標靶藥物的效果可達七成。

目前標靶藥物攻擊的「靶心」包括「上皮細胞生長因子接受器酪胺酸酶(EGFR)」及「間變性淋巴瘤激酶(ALK)」,患者通常先接受EGFR基因檢測,若是陽性,可選擇艾瑞莎、得舒緩及妥復克3種藥物,健保已給付。

基本上,EGFR和ALK的基因突變,有99%機率不會同時出現,EGFR若是陰性,患者才需再測ALK基因,ALK基因陽性者可自費服用截剋瘤或參加相關臨床試驗;ALK陰性者,還可考慮做其他基因檢測,如ROS-1、RET等,患者若符合條件可參加新藥臨床試驗。

雖然標靶藥物抗癌效果不錯,但患者須有特定基因突變才適用,否則反而不利病情。標靶藥物也會產生抗藥性,抗藥性平均一年左右會出現,也就是說,標靶藥物雖能控制癌細胞,卻仍無法根治肺癌。

不過,隨著醫療科技持續發展,許多藥廠不斷投入新藥研發,針對標靶藥物抗藥性的新藥已進行臨床試驗,晚期肺癌仍有一線生機,患者絕不要輕言放棄。

諮詢/台灣肺癌學會秘書長邱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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