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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鏡加州大學 高教分流自治
2018-01-28 00:46聯合報 王釗洪/中正大學兼任教授(嘉縣民雄)
國立大學受限法規,難以轉型,教育部研擬推動法人化制度。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立大學受限法規,難以轉型,教育部研擬推動法人化制度。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一九八○年代,國際間開始公營事業民營化,台灣也及時改革,可惜「教育部大學」沒有適時變革;尤其廣設大學後,不但要經營五十個分校,還兼管近百私校。在政府緊箍咒下,都遲鈍如恐龍。教部幾成只管考試日期、甄選衝堂的「招生部」,各大學則只顧分食大鍋飯,無怪乎競爭力漸衰。

教育部宣布重啟國立大學法人化,希望大學自主。不啻是值得振奮的起步,然台灣高教如今像拋錨已久的老爺車,單法人化不足以振衰,需要提出修復藍圖,全面重修大學法。

學術價值有無形的,如創造知識、創新文化;也有有形的,如增長經濟,豐裕民生。因此,大學有研究型、教學型、技職/專業型等,以利各司所長。加州公立大學規模與素質堪稱世界之最,值得借鏡。

加州公立大學分為三個系統。其一為加州大學(UC);其二為加州州立大學(CSU);另一為社區學院(CCCS)。UC有十個獨立校區,係研究型,重心在學術研究及博士的培養,都在全球五十名之內;CSU屬教學型,只設學士、碩士學位。社區學院為兩年制,只授予副學士。加州系統成功之處,在於各校並不直隸州政府,而是各校依屬性分而治之。三個系統各有一個攝政委員會,例如在UC稱為Board of Regents(BOR)。

BOR成員係經州議會通過的學術領袖、社會公正人士、校友及依職掌任命的代表組成;負責十個校區校務的長遠規畫、發展、調整及與州政府的協調、折衝,督導各校區擬定募款計畫及推行,更協助各校區校長的遴選工作。

值得一提的,州政府近年用於高教經費逐降。目前UC經費只約44%來自政府,其餘自籌,是其成就頂尖關鍵。以台灣公立大學規模,應有六至八所具潛力的研究型大學可參與國際競爭。

其次,在人工智慧掛帥的知識經濟時代,需豐富跨領域知識,宜改為大一不分系,讓學生多接觸,再確立興趣與方向。是以,應取消大學甄選、口試等,改以全校性的專業「招生辦公室」負責;畢竟,大多數高中畢業生都不確知自己興趣,現今招生方法只是給申請者「表現」學習熱情而已。

再次,為落實大學自治的精神,應將校內事務的決策權回歸校務會議。校長無須授課,全力爭取資源、協調系所事務;亦不宜兼任校務會議主席,以免行政、立法角色混淆。

台灣高教到了該徹底改革時刻,否則再多「深耕、玉山」口號也是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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