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案/凌駕專業 慶富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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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5 00:22聯合報 張忠本/金融業退休主管(台北市)


海軍司令黃曙光說明獵雷艦採購案預付款保證金作業流程,強調一切依法依約付款,總統府...
海軍司令黃曙光說明獵雷艦採購案預付款保證金作業流程,強調一切依法依約付款,總統府沒人打電給他,他負完全法律責任。本報資料照片
暫且不談慶富獵雷艦一案有無弊端,也不追究是馬政府、還是蔡政府的責任,該檢討的是政府最高決策的客觀性與正確性。

筆者過去擔任中華開發投資主管,曾參與多項政策投資案,如:一九九五年李登輝前總統當年喊出要蓋六萬一坪的國宅。結果廠商張雁昆與不肖黨官勾結花十餘億元(相當市價四倍)買下新竹新埔一片山坡農牧用地要蓋廉價國宅,至今地目變更不了。

又如李前總統任內推動航太工業,先後有英國航太、華揚史威靈、Kistler太空艙回收等國外投資案,為了迎合台灣政府發展航太政策,外商一再來台吸收台灣政府及民間資金共一百餘億元,結果都是有去無回,航太工業也毫無成績。

其他如,巴拿馬的大衛堡工業區開發;菲律賓的蘇比克灣開發,對台灣的外交與經貿發展也都是枉然。陳水扁前總統訪問中南美,三勝製帽配合經貿外交在海地投資設廠,結果血本無歸。

這些政治、外交、軍事目的的政策性投資,都不符商業決策標準,欠缺市場可行性與財務可行性的專業分析。應編列財政預算專案撥款。不應由民間金融機構(含官股銀行)承擔風險。

此次獵雷艦案也是在國艦國造的最高意旨下,有意或無意的疏忽了專業分析:

一、軍艦的武器系統台灣無法自製,任何一艘船艦完成,完全受制於國外軍備廠商。

二、慶富有意願,但財力不足,資本只有卅億要聯貸二○五億元,財務槓桿太大,完全是買空賣空。銀行如何通過聯貸?且為了取得聯貸資本額,自五億元增至卅億元,目前證實也是虛的。

三、造艦期間,慶富又同時投資基隆海生館,及福建水上樂園,及海峽光電園區;四十九億元匯往國外作其他用途。銀行團為何不作資金管控?主管機關還違法挪用預算為慶富救急。

這些政策投資融資如此荒腔走板,是因為:

一、中國人傳統服從權威的習性,讓多數決策官員不敢挑戰最高領導者的意旨。筆者當年就受一位黨政高官訓斥:「主席要作的事,誰敢反對?」

二、封閉的官僚系統,讓決策官員沒有抗逆的抉擇出路。特別是軍事將領,不順從除了退伍要往哪裡去?

三、不肖賄客乘虛而入,藉人情關係籠絡決策官僚,不肖官員揣摩上意,遂其私利。

四、不肖廠商先放餌,政府上鉤後怕半途而廢,只能順廠商意旨予取予求,如此次海軍違法挪用廿四億預算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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