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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員工退休金 不啻無良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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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3 04:16 聯合報 鍾憲瑞/中正大學企業管理系教授(台南市)


在年金改革中,「世代剝奪」及「拉近職業差距」是兩個經常被提到的概念,其實如深究只是蔡政府卸責的遁詞。

先談「世代剝奪」。設想一家未充分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的企業,在老員工退休時,承諾會從以後營利中發給退休金,幾年後營利衰退,便圖刪減老員工退休金,同時再跟新進員工說,老員工退休金把利潤吃掉了,所以無法發年終獎金給新員工,這是一種「世代剝奪」。這種企業絕對可稱為「邪惡無良」企業。

政府作為軍公教的雇主,於每一世代的軍公教人員在崗之時,就應該每年編預算,預先提撥這一世代退休時所需的退休金,讓每個世代都能安心退休。之前幾任政府沒能做到,輪到了喜好代表數百年前政權向人民道歉的蔡政府,理應一肩扛起,縱使金額龐大,也該盡洪荒之力,逐年設法解決,否則即為失責。

再談「拉近職業差距」。退休金是一生工作付出及收穫中的一部分,如果要拉近職業差距,應該將所有職業的工作條件一起拉近,諸如民間企業受雇者,即使是公司總經理,其薪資應與常任文官的最高薪十四萬拉近;民間企業不論營利好壞,年終獎金應向公務員的一、兩個月看齊。

公務人員的工作條件特殊,作為雇主的政府,本就該面對此一特殊工作條件,擬定特殊的年金制,同時向其他職業說明差距何以必須存在。

利用「世代剝奪」及「拉近職業差距」這兩個概念處理年金問題,只是政府以分配正義之名,將「政府及受雇者間」的問題,操作成「任兩群體之間的資源分配」問題的策略。

若循此策略,政府該負責解決的問題,都可操作成任兩群體間的問題,例如高速公路塞車問題,也許可以操作成自小客車與大眾運輸間的路權使用分配正義問題;電力短缺問題也可以操作成企業與民間用電資源分配正義的問題,政府的責任立即淡化,並可伺機獲取最大選票利益。

縱容政府用「世代剝奪」及「拉近職業差距」這兩個概念處理年金問題,就等於縱容這個政府的無能及卸責,其後果由全民共同承擔。

退休金﹒軍公教﹒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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