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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哉!台灣大法官 美國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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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9 04:52 聯合報 侯慶辰/執業律師(台北市)

近來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議題占據不少新聞版面,我認為這正反映大法官制度的根本問題:

第一,大法官究竟是否為法官?若是法官的話,為何一般法官是終身職,而大法官卻是任期制?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跟一般法官一樣,都是終身職。而任期制正是導致這次換屆爭議之一。

第二,大法官與一般法院的關係如何?究竟大法官是否是第四審?抑或大法官應該回到制憲者的原意,跟最高法院合而為一?

第三,大法官的人數是否應設限?台灣大法官人數竟然幾乎是美國的兩倍,不僅造成決策無效率,也產生了如本次換屆時找不到人的窘境。台灣法律人才恐怕連美國的百分之一都不到,卻有如此多大法官,不亦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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