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犯遣陸/利用九二共識 救回台灣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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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4 02:34 聯合報 石之瑜/台大政治系教授(台北市)
我國人在肯亞因涉及電信詐騙罪嫌遭羈押,遭大陸官員強行帶至北京。 圖/取自新華網
分享如果犯罪地在大陸,似乎理當遣返大陸,由大陸審判。這些人回到台灣,可能不會受審,而會逍遙法外。不過,救人要緊,即使壞人也要救回家。所以當務之急,不是跟大陸抗議,畢竟大陸是受害者,而是曉之以理,告訴北京,如果在大陸犯案,而台灣沒有管轄權,就表示兩岸並非同屬一中。起碼,大陸審判之後,發到台灣服監,才能反映兩岸同屬一中。不僅法理如此,心理也如此。
在心理上,每個群體都希望,在自己這裡犯案的人,尤其造成群體成員受害時,都會想要懲罰犯人。相對於此,倘若犯案的是自己人,更不希望被旁人抓去審判。所以有種自己人自己罰,但若是自己人受害,同樣也要爭取自己處治的普遍心理存在。
還記得之前有英國人在台灣犯案,犯罪溜回國嗎?我們就算與英國沒邦交,甚至還有一個中國原則對英國的束縛,因此引渡極其困難。但是,外交人員仍想引渡嫌犯來台受審,而且把這件事當成頭一等的外交大事在辦理。另一方面,還記得陳水扁被起訴,台獨勢力非常憤怒嗎?至今憤怒未消弭。道理就在於,台獨勢力把國民黨與馬英九看成是中國人,不是台灣自己人,所以有一種陳水扁就算犯錯,也應該由我們來處置,你們外國人憑什麼?
從這一點來看,大陸方面覺得是自己人受害,當然得由大陸自己審判、懲罰、出氣。其實,台獨應該慶幸的是,大陸司法界沒把台灣人當中國的自己人,起碼在心態上,覺得台灣是外人,所以台灣不會站在大陸受害人的角度,追訴嫌犯。大陸司法人員這樣揣摩,可能還滿準確的,因為台灣已經把大陸當成是外國,對於外國人受害不敏感,對於自己人被外國人懲罰卻很憤怒。馬政府這次表現很堅定,所以台獨應該很欣慰,表示馬政府在心態上也是把大陸當外國。
不過,救人第一的話,就算不能說服大陸把嫌犯遣返台灣,起碼要容許在審判後發至台灣服刑。對大陸而言,這表示大陸把台灣當成了中國的一部分,所以在台灣服刑與在大陸服刑應該沒有差別。而台灣把大陸當成是外國,不能接受台灣人在大陸服刑。因此,只要努力談判的焦點,在於將來審判後能回台灣服刑,對雙方都是法理上與心理上可以說得通的。跟大陸只講一個中國,回來講台灣自己,這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九二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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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r 14 Thu 2016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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