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亮票 如何優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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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02 01:30 聯合報 鍾邦友/教(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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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立法院舉行正副院長選舉,民進黨為求票票入匭,所以「優雅地技術性亮票」,時代力量則更進一步要求所屬成員在選票上簽名,以示負責。讀國中的兒子看電視時大惑不解的問道:「選舉亮票或簽名不是不行的嗎,要如何優雅?」
雖然民進黨極力解釋這是為了貫徹黨的意志,為了向選民交代,所以採用的「有效率」選舉模式,然而選舉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的投票方法行之,這是連國中生都知道的憲法規定條文。

二○○四年大選時,影星林青霞只是為吹乾印泥,被媒體偷拍到選票內容,結果竟然吃上亮票的官司;二○○八年她在選票蓋上私章,也成了史上最有名的「廢票」。

如今立委諸公們卻大剌剌的違法亮票,還大言不慚的說自己優雅,甚且簽上自己的名字,為所欲為,視憲法及法律為無物,這種擺明了就是強辭奪理的錯誤示範,真讓人不知道該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

難道我們可以告訴孩子,因為這些立委覺得憲法或法律的規定不合理,所以要用他們覺得對的方式來行使他們的權利,但何以立委可以,小老百姓卻不行?

如果法律規定有瑕疵,現在民進黨與時代力量早已超過半數甚多,為何不能透過修法導正,卻要技術性違規?日後他們修訂的法律,是否也允許所有的人都以自以為合理的方式我行我素?最後當法律不再有人遵守時,那豈不天下大亂?

李源甲/教(嘉義市)

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民進黨為能票票入匭,採取立院長年以來最為國人詬病的亮票手段,此舉對號稱要進行國會改革、要謙卑再謙卑的民進黨,無疑是最大的諷刺。

以民進黨的席次,老老實實遵循目前的不記名投票方式,就算偷跑幾票,仍然是勝券在握的;但為營造團結假象,民進黨卻寧可置不記名投票的精神於不顧,也要採用亮票手段,讓國人為其是否真心改革,留下了深深的疑慮。

民進黨與其繼續自圓其說,還不如立刻聲明要修改國會龍頭選舉辦法,改採記名投票,國人對於一黨獨大的民進黨起碼會更信任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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