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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勤繁重加給 桃園警局長:續爭取

【聯合報╱記者楊德宜、鄭國樑/桃園報導】
2014.07.31 03:15 am


桃園縣陳情抗爭、大型活動頻繁,往往出動數百名警力維持秩序,基層警察吃不消。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楊德宜攝影
桃園縣警察局25日才宣布8月起發放「警察加給勤務繁重加成支給」,未料內政部29日函覆桃園縣政府「因桃園縣未達到支給審核基準的最低分數,予以緩議」,不過,警察局長黎文明說:「繼續努力,全力爭取。」

日前桃園縣政府宣布桃園縣警察將比照台北市享有「都會加給」,外勤警力可望每月薪資多8435元、內勤3373元,令基層員警士氣大振。

桃園警民比1比591人,為六都最高,吳志揚日前批准試辦2014年「桃園警勤繁重加給」,縣府5月23日呈報內政部審核。

吳志揚昨受訪時說,一切都按制度標準申請,且具直轄市規模的縣市中,桃園縣是除台北市以外第一個提出的縣市,「我會繼續努力」。

吳志揚表示,鑑於桃園縣治安、交通龐雜及警察勤務負荷非常繁重,平均每個警察要守護591人,年底將升格直轄市,桃園縣與台北市、新北市形成生活共同圈,警察勤務常互相支援,桃園縣警察工作負擔因而加重,相當辛苦,再者,桃園警勤繁重加給經費為縣府自籌,基於照顧基層員警、鼓舞士氣,希望中央應予核准,讓地方可以留住優秀人才維護治安。

桃園縣政府原本規畫2014年「警勤繁重加給」預算為3億6000萬元,外勤有3024人,每月勤務繁重加給由8435元增加一倍至1萬6870元。內勤362人,每月勤務繁重加給每人從6745元增加五成,可增加至1萬1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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