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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埋垃圾無人清 竹南鎮蜆仔溝滯洪池延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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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6 00:09聯合報 記者胡蓬生/苗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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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南鎮蜆仔溝排水出口附近將設滯洪池,但用地下方發現大批垃圾,清除問題未能釐清,工程受阻。 記者胡蓬生/攝影
經費約1億元的苗栗縣竹南鎮蜆仔溝排水出口滯洪池興建工程,原定今年6月動工,不料工程單位試挖卻發現下方都是早年傾倒掩埋的垃圾,迄今因清除權責及經費未能釐清,導致工程延宕,立委陳超明昨邀相關單位開公聽會研商,希望竹南鎮公所負起清運責任,但鎮公所方面認為沒有法源依據,問題仍待解決。

水利署第二河川局辦理「蜆仔溝排水出口滯洪池」興建工程,計畫在出口水門左岸設置1.6公頃的滯洪池,並設置3台移動式抽水機,解決當地水患問題。

陳超明指出,蜆仔溝水門為舊式灌溉閘門,自民國44年建置至今,排水出口處受中港溪水位影響,每逢豪雨或颱風時,出口閘門關閉,內水不易排出,造成中、下游低窪地區淹水及上游積水無法排出等災情,他與縣府向水利署爭取經費辦理蜆仔溝排水口滯洪池工程,如今卻卡在地底垃圾清除問題,清除費用約需1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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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陳超明針對蜆仔溝滯洪池工程的垃圾清除問題,昨天開公聽會協商。 記者胡蓬生/攝影
陳超明說,水利署整治經費都已到位,卻因無法釐清工區內的垃圾清運責任,導致工程計畫無法推動,甚至會告吹,對鎮民將是重大損失,也讓鎮民陷於淹水噩夢中。

陳超明依港墘里長林裕章提供的資料,認為20多年前鎮公所確曾為改善排水將水溝改道,並與鄰近蜆仔溝及灰寮溝地主協調取得土地掩埋垃圾,但早期公務人員繕寫會議紀錄時未完善,以致無法確認掩埋場區地號,要求縣府水利處依公聽會資料併同耆老指證,行文請竹南鎮公所清運,促請竹南鎮代會開臨時會,專案研商墊付清運費可行性。

針對公聽會的矛頭指向鎮公所,竹南鎮長康世明強調,這項工程有助地方改善水患,鎮公所樂觀其成,但沒有足夠資料證明工地垃圾是當年鎮公所掩埋,貿然負起清除責任將有法律責任,因此必須先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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