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 恐成蔡政府的大巨蛋案
2018-02-03 00:45聯合報 邱宇康/法律工作者(台北市)

行政院黨產會做出婦聯會是國民黨附隨組織的行政處分。黨產會主委林峯正(中)、副主委...
行政院黨產會做出婦聯會是國民黨附隨組織的行政處分。黨產會主委林峯正(中)、副主委施錦芳(左)與專委連立堅(右)舉行記者會說明。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進黨政府推動轉型正義,應嚴守法律底線。以婦聯會案為例,若僅高舉轉型正義大旗而輕率對婦聯會做出違法處分,婦聯會案恐成蔡政府的大巨蛋案。

黨產會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要求立即凍結婦聯會的財產。黨產會處分書中列舉的事實及理由完全不足以說明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

以法律的觀點,所謂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就是國民黨對該組織有「控制力」,亦即國民黨得主導該組織之人事、財務及業務。黨產會論理基礎無非以婦聯會為蔣宋美齡所主導,且成員多為國民黨高官的夫人。法律上,兩組織間成員關係密切不等於一組織即為另一組織的「附隨組織」。在男女平權的今日,以國民黨及婦聯會成員間之夫妻關係為依據,推論出國民黨對於婦聯會具有「控制力」是何其荒謬的。

持相反論點者,得輕易以同一論理基礎反推出如基於夫妻關係,應是婦聯會對國民黨有控制力而國民黨才是婦聯會的附隨組織。至於婦聯會財產來源係勞軍捐乙事,黨產會亦未說明清楚其與認定婦聯會為「附隨組織」有何關聯性。

婦聯會本來就不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亦非不當黨產條例所欲規範的客體。民進黨政府想以不當黨產條例處理關於轉型正義概念下的財產問題,應先考慮是否具有堅實的法律基礎。否則一旦遭法院作出不同的認定,轉型正義推動之合法性及正當性即面臨嚴重挑戰。

柯文哲處理大巨蛋案可為民進黨政府借鏡。當初柯挾民意欲與遠雄談判大巨蛋修約與工程改進事宜,卻輕忽台北市與遠雄間有既存法律契約關係的事實。柯P縱有廣大民意為基礎亦無從推進半步,甚至在法院中節節敗退。直至最近,柯P始開始以善意與遠雄溝通,惟大巨蛋處理問題已使柯P深陷泥沼。

婦聯會的財產取之於民,亦當用之於民,已是全民共識。婦聯會亦大體認知時勢所趨,亦願與政府協商尋求解決之道。民進黨政府應展現執政高度,理解婦聯會成立的時代背景並肯認婦聯會的貢獻和時代意義,持續與婦聯會溝通協商。切勿急切於欠缺法律基礎下,以政府權力強勢對婦聯會採取行政處分。

轉型正義不應該是復仇與對立,而應該是理解與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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