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法人化 高教轉骨湯
2018-01-21 23:51聯合報 王延煌/高中校長 (南投市)
國立大學受限法規,很難延攬到海外優秀人才,教育部研擬推動法人化制度。 圖/聯合報...
國立大學受限法規,很難延攬到海外優秀人才,教育部研擬推動法人化制度。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教育部官員於大學校長會議裡宣布將推動大學法人化,目標設定為未來要打國際杯的大學先行。大學校長普遍表示肯定,但也擔心政策隨時轉彎,影響大學教職員工生的權益。建議行政院和教育部,此時應下定決心修正大學法,以推動年金改革、水利會公務機關化和轉型正義條例的魄力推動國立大學法人化,大破才有機會大立,台灣高教也才有打世界杯的可能。

其實,早在一九八八年到一九九四年審議大學法期間,或二○○二年修正大學法時,國立大學法人化就曾經成為討論焦點。甚且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於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所提出的「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中,也將大學公法人化列入重要的政策建議。卅年過去了,大學法人化始終只是想法。這期間台灣的高教逐漸被超越,不僅落後大陸九八五工程大學或二一一重點大學,也被馬來西亞等大學追趕上來。

之前我們推出的邁向頂大、教學卓越、典範科技大學等計畫,以及即將上場的高教深耕計畫,都揭示要成為世界高教強權的一員,結果不僅事與願違,反倒日漸落後。主要癥結在於,國立大學仍處在公務機關的保護或限制下,欠缺由內而外的突破力道。國立大學要脫胎換骨,大學法人化是可行的途徑,讓人事、財務、採購與監督完全鬆綁,賦權於大學、課責於大學,高教方有突破現狀的可能。

過去國立大學法人化之所以無法落實的主要原因,不外乎政治力介入學校董事會、規避考試院用人制度、預(決)算法與審計法和立法院的監督、影響教職員工的權利以及衝擊大學自治等。這些問題確實存在發生的可能性,但不應諱疾忌醫、裹足不前。完備法令規章,提升大學治理能力,借鏡美國、英國、德國、日本的實施經驗,相信可以走出台灣高教的新大道。

我國高等教育健康指數早已亮起紅燈,新南向、實驗教育或高教深耕計畫是止痛藥,只能讓大學緩解疼痛罷了!國立大學法人化雖非萬靈丹,卻不失為脫胎換骨的轉骨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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