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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風

回看我自己,我的平生几乎都是一连串的耽溺:我耽书、耽文学、耽美。耽一则婚姻已四十多年,住的房子也住了四十一年,教书至今竟四十六年,我根本无法和二宿就掉首而去的旅人相比。//而凡耽溺者,大概都会受到一种咒诅,这咒诅便是你会生痴恋之心,在不得不告别之际,会伤心欲狂。有位聪明干练的教授,他却有个极敏悟多情的小儿子,小儿不过刚会说话,见家中来了送瓦斯的工人他便极欢悦,待工人五分钟后走人,他便嚎啕大哭。


如果你正年輕。

如果你出發去旅行,隻身,在風和日麗的四月天。然後,夜來了,你打開臥具,也許連臥具也沒有,你便芳草以為褥,曲肱以為枕,沉沉睡在一株樹下。在倦極臥地和酣然入眠之間,你發現原來頭上的樹實在是一棵很美麗的樹,而樹上的天空則尤其美麗。

樹的美麗在於它的翠蓋像一面篩子。天上的星星已經夠細粒了,樹卻努力把星光篩得更細,仿若極綿幼的白糖霜,落在你黑黝黝的夢之咖啡裡。

樹的美麗又在於它的芬芳,它的枝枝葉葉都恍如隱身暗夜的情人,你看不到他,卻氣息分明。古希臘神話中的賽克公主和邱彼得之間的戀情,便是如此吧?

如果,年輕的你清晨醒來,你便在那一帶城鎮間游走、休憩。黃昏,你再次回到樹下,冥想、驚奇,像一切的旅行者,並且倦極盹去。

如果,你再度醒來,如果你再度起身去滿城漫步,這一切是可允許的。

可允許的?被誰?被佛戒。有這麼一條怪戒律嗎?有的,不過,那不被允許的又是什麼呢?不被允許的是,你不可以在第三夜仍回到這棵同樣的樹下,因為,這樣你就會沉迷酖溺,習慣於它的蔭庛安祥。你只准有二夜情,和那棵樹。

這說法記載在哪裡?記在〈四十二章經〉裡,原文如下:

「沙門受道法者,日中一食、樹下一宿。慎莫再矣。所云浮屠,不三宿桑下,即不再宿樹下之謂,此謂沙門辦道宜精進,不可愛安逸也。」

南朝范曄寫後漢書〈襄楷傳〉時也用了這個典故:

「浮屠不三宿桑下,不欲久生恩愛,精之至也。」

這本後漢書,後來有位李賢為它作注,(李賢為唐朝高宗的第六子,也就是章懷太子,卻因遭疑被母后武則天賜死),注上說:

「言浮屠之人寄桑下者,不經三宿便即移去,示無愛戀之心也。」

後來的文人,愛用這個典故的人不少,其中比較向佛的白居易用得最多,如:

分袂二年勞夢寐,並床三宿話平生。〈答徽之詠懷見寄〉

秋雨經三宿,無人勸一杯。〈雨中訪崔十八〉

下面的句子也分別承襲了這份哀愁,如:

桑下豈無三宿戀,樽前聊與一身歸。宋.蘇軾〈別黃州〉

結習尚餘三宿戀,殘年多負半生閑。金.元好問〈望崧少〉之一

握手遽成三宿戀,論心那覺十年遲。元.黃溍〈次韻答蔣春卿詩〉

我欲更除三宿戀,就公新治乞〈壇經〉。清.姚鼎〈答孫補山中丞見懷〉之二

空桑三宿猶生戀,何況三年吟緒?清.巽自珍〈摸魚兒〉

比較令我驚訝的是,連姚惜抱先生這種古板的桐城派老將也有這種悽惶的歸位情懷。

回看我自己,我的平生幾乎都是一連串的酖溺:我酖書、酖文學、酖美。酖一則婚姻已四十多年,住的房子也住了四十一年,教書至今竟四十六年,我根本無法和二宿就掉首而去的旅人相比。而凡酖溺者,大概都會受到一種咒詛,這咒詛便是你會生痴戀之心,在不得不告別之際,會傷心欲狂。

有位聰明幹練的教授,他卻有個極敏悟多情的小兒子,小兒不過剛會說話,見家中來了送瓦斯的工人他便極歡悅,待工人五分鐘後走人,他便嚎啕大哭。

他也許預知,此生此世,茫茫人海,這張面孔竟再也不會重現了。此人可能不久後改業,也許雖未改業,但下次瓦斯卻不輪他送,而或者不幸,此人也會遭陰巇,或者,小兒自己搬了家……總之,五分鐘因緣,以後──我們並不知道以後,小兒哭得有理!

唉,如果你不想學小兒痛哭,我倒有個「賴皮法」相授,你可以告訴自己,不妨,人生如迅疾如飛箭,三十年不過是一宿,我目前的一切耽溺沉迷,其實都還屬於被允許的「二宿之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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