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星期透視/周陽山:民選獨裁者的轉型正義
分享留言列印
A-A+
2017-12-10 00:21聯合報 周陽山/金門大學教授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完成立法,中國國民黨表示,將循司法途徑因應,待促轉會成立,將「見...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完成立法,中國國民黨表示,將循司法途徑因應,待促轉會成立,將「見招拆招」打法律戰。 報系資料照
最近廿多年來,新興民主國家的一些領導人,憑藉著選票的支持登上了權力巔峰,他們上台之後獨攬大權、自行其是,拒斥憲政民主和分權制衡,通過集權鬥爭手段,形成了新的威權體制。國際媒體特別將這種現象標誌為「民選的獨裁政體」(electoral autocracy)。

一九九○年代以來,我曾多次訪問中東歐各國,親眼目睹民主化改革面臨著嚴峻的挑戰,許多老百姓的日子很不好過。有些地方甚至出現威權復返、獨裁專制和民主逆退的危機。

匈牙利經濟學家科爾奈(Janos Kornai)曾指出,一九八○年代後期以來,共產政權紛紛垮台,但民主化與自由化改革路徑卻不是一條不可逆轉的單行道。在缺乏分權制衡和法治權威、民主尚未深深扎根的國家,脆弱的新興民主可能根本無法保護自己,反而出現獨裁與濫權的專政現象。

這些民選的獨裁包括:俄羅斯的普亭、烏克蘭的亞努科維奇(已下台)、白俄羅斯的魯卡申科、匈牙利的奧班、土耳其的埃爾多安;現在,又似乎可加上一個東亞新案例──台灣。

民進黨執政者迅速降格成「民選獨裁」的主因是:一、堅持擁抱獨斷、排他及法西斯化的意識形態──「福爾摩沙民族主義」。二、自以為是正義的化身,自認為絕對無誤的「極權主義民主觀」。三、孱弱的對手陣營,奄奄一息的國民黨。

由於反對陣營太虛弱,前幾天,民進黨政府輕易立法通過一部新的威權法典──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正式展開另一波威權整肅。

促轉條例公然反對真正的轉型正義。首先,它拒絕針對台灣整體、不幸的歷史,進行全面平反,它甚至排除了原住民、慰安婦、台灣底層民眾,及日本殖民時期各種形式不公不義。在條例第三條中,明文界定僅針對「民國卅四年八月十五日起至八十一年十一月六日止」的威權時期。

換言之,它以自行定義的威權時期為對象,但各界對此並無共識。這是基於排他的民族主義意識形態而進行的族群分化和清算鬥爭。

其次,它堅持希特勒式的極權民主(totalitarian democracy)而反對分權制衡的自由民主(liberal democracy)。以色列學者塔蒙(Jacob Talmon)在《極權主義民主的起源》書中指出:自由民主在強大壓力下退縮了!極權主義中的救世主義,卻極力構築起排他教義,並提倡用強制手段來實現它的理想,藉此證明他們正確無誤。

這條例堅持的就是「極權民主」,有我無他,勝者全拿!條例透過立法授權形成新的集權,賦與執行機關「行政院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同時掌握行政權和司法權,背離權力分立、民主制衡的憲政原理。

促轉條例第十六條中規定,「接受調查之有關機關(構)、團體、事業或有關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調查。…違反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進一步,第十九條規定「明知為由政府機關(構)、政黨、附隨組織或黨營機構所掌管之政治檔案,以毀棄、損壞、隱匿之方式或致令不堪用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這也就是讓促轉會以強制性的制裁手段,獨斷獨行,實現清算國民黨的目的,以證明新執政者正確無誤。

這是一部否定民主制衡和普世價值的威權法典。這是民選獨裁者在缺乏強有力反對黨牽制下,選擇性的不公不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nd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