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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工時 隱性霸凌也是過勞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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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4 00:18聯合報 鍾海倫/上班族(台中市)
立院衛環委員會舉行勞基法修法公聽會,有資方代表說,台灣勞資糾紛很少、根本沒有過勞死,如果勞工過勞,是「本來就有病」。

如果這是所謂的語病,那所謂的「病因」,就是不論如何修改一例一休,都無法改變已經造成的勞動剝削,還有物價上漲的事實。

更重要的一環,當「有沒有病」變成一種單方面的攻擊用語,都無法掩蓋職場上大部分人無法啟齒的心理健康,因為「過勞」並不只限於工時的計算,只要是牽涉到職場上人際對應、溝通協調、工安保障等,都和勞工的權益息息相關。

若以工時來說,現行法令看似保障勞工的工時及工作權(也有人聲稱修法後權益受損),但所謂「責任制」的結構性問題並沒有變,尤其分工愈細的企業,愈有可能因應「人才多能工」而造成變相上黑工的例子。比方說遠航空服員之前在網上貼出影片,爆料公司以出差或培訓之名,行業外不相干之業務,如助選、陪業主吃飯、甚至跨行當網美賣自家商品,這些活動都不算法定「工時」,因為資方有「協調」勞方同意。

比起超時加班,很多員工更在意的是合理對待,職場中是否有倚老賣老的前輩、主管是否以權威貶抑基層、雇員間是否有勾心鬥角的隱性職場霸凌,造成員工過勞問題,不僅是身體,還有心靈。

當員工在非工作時,仍要接收同事、長官的line,下了班仍要開email工作等,這些隱性工時,若真的全要制度化,也不能一法適用所有的行業及企業。

也許,「有病說」正是現今勞資不對等的照妖鏡,而身為政府官員,應該有責任全面性大體檢不良企業體,才不會一直讓修法方向找不到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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