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馬來台只能住教師會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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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6 01:30聯合報 許又方/東華大學教授(花蓮市)


立委吳思瑤日昨質詢行政院主計總處,如果歐巴馬來台灣的公部門演講,費用是多少?主計長朱澤民的回答是:「二千多元。」

實則若依政府經費核銷規定,不僅歐巴馬的演講費只有二千四百元,他的住宿費也只有一千八,換言之,大概只能請他委屈住在設備簡樸的教師會館。至於交通費,也只能乘坐經濟艙,而且從他家到機場的路途,說不定未達政府規定的哩程,還不能支應任何費用哩!而如果他是受大學邀請演講,那麼依多數學校的辦法,邀請單位只能請他吃每餐二百五十元台幣的東西。

想想,這是多麼「有趣」的狀況?當然,聽到這種招待規格,多數在各領域極有成就的人是不可能接受邀請的,除非他佛心來了,或是熱心公益,不太計較名利。

筆者曾擔任系所主管,某年承辦世界華文作家大會,邀請甫獲諾貝爾獎的高行健前來演講,對方經紀人一開價就是一萬美元。後經我協調「減價」,降至十萬台幣,但若不是溫世仁基金會伸出援手,照政府規定,依然不可能請到諾獎得主現身。至於高先生到了本地的招待,就只能自己費心張羅了,必要時只有一個辦法:自掏腰包。

沒錯,公部門許多無法與時俱進的規約,都是在「拗」承辦業務者自己想辦法,等於間接鼓勵做事者巧立名目,甚至偷桃換李。前述邀請來賓的狀況若用在一般公教人員身上,那更是毫無道理可言。

以出差為例,交通費只補助出發地車站與目的地車站間的票價,至於自家至車站,或是車站到實際出差地間的車資,往往是出差者自己負擔,有時甚至連誤餐費都沒有。住宿就更麻煩,有些職等較低的公教人員,住宿費只有區區一千四或一千六,若至大都市出差,訂不到公教會館,當然只能自掏腰包補齊價差去住民營旅店了。

固然,政府法規必須考量「防弊」,但防弊過了頭,綁手綁腳,不僅有礙「興利」,甚至迫使承其事者鑽法規漏洞以因應之,形成另一種弊端。幾年前曾爆發大學教師研究經費核銷項目不實的情事,大抵正因公部門這種食古不化的規定所致。政府思維不能與時俱進,又如何率領國家邁向新紀元?

歐巴馬﹒諾貝爾獎﹒朱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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