症 3大汙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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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9 14:12聯合晚報 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無法見人、具危險性、無法工作
「我有精神疾病、犯罪無罪!」越來越多犯罪嫌疑人以罹病為藉口,希望法官減刑,甚至免刑,台灣精神醫學會鄭重呼籲,不肖人士不要再以精神疾病作為脫罪的理由,而讓思覺失調症患者持續遭受汙名化,造成大眾更多錯誤認知。

台灣精神醫學會、康復之友聯盟公布「思覺失調症認知與態度調查」,結果顯示,一般民眾對於思覺失調症仍有極大錯誤迷思,包括思覺失調症患者「無法見人」,「具危險性」以及「無法工作」。

此外,擔心受到歧視,四成思覺失調症病友不敢讓旁人知道自己罹病,認為別人無法接納自己在看精神科;四成五病友擔心告知外人精神問題,恐對自己不利;另有,近五成病友表示,求職時曾受到拒絕或歧視。

台灣精神醫學會理事長賴德仁表示,「思覺失調」就是大腦生病了,跟肝臟、腎臟出問題一樣,只要遵照醫師指示用藥,病情就能獲得控制。

「思覺失調症並非絕症。」台灣精神醫學會副秘書長張家銘表示,發病後越早接受治療,恢復情形越好,如果自行中斷用藥,放任症狀一再復發,恐無法恢復到原本功能,變成難治型患者。臨床研究發現,只要持續治療,五成患者可以持續工作,兩成病友能夠從事全職工作。

思覺失調症﹒精神疾病﹒精神科﹒迷思﹒大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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