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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縱論/蘇永欽:司改的宏觀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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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5 00:37聯合報 蘇永欽


司改國是會議五個分組已結束所有議程,籌委會已開始收斂決議,總結會議何時召開仍未確...
司改國是會議五個分組已結束所有議程,籌委會已開始收斂決議,總結會議何時召開仍未確定。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記者王宏舜/攝影
總統府召開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五個分組的會都開完了,在總結會議召開之前,偃兵息鼓幾個月,也許正是大家重新想想司改大方向的時候。說到底,司改的法律和預算提案權都在司法院,因此即使到了總結會議之後,最後要負政策責任的司法院也還來得及轉彎。
現代司法有其不變的基礎結構,以及必須因時調整的環節。在前者還沒有到位以前,後者的空間不會很大,必然只能從「供給面」去做努力,包括專業能力、倫理的建立和審判的獨立;此所以台灣延續大陸時期的司法建制,差不多到世紀末才大體完成,尤其審判獨立實際上是伴隨民主化才真正落實。中國大陸到了八○年代才從長期法律虛無主義的零基點開始推動司法的重建,二○一一年算是立法基本到位,二○一三年開始深化改革,司法部門力道相當驚人,而且和我們當初一樣也把重點放在專業化。

西方國家的司法改革,在上世紀六○年代即轉而側重需求面,強調正義的「近用」。我們到了世紀末也開始轉向注意需求面的問題,但重點仍侷限於不到百分之卅的「司法消費者」,一直到二○一○年才在司法信任問題被網路不斷放大以後,開始從「所有」人民的司法需求觀點去設計改革,也是第一次的面對只有我們這樣的法律移植國家才有的司法信任問題,我稱之為第三代的司法改革。我們要改的其實是千年的法律文化,困難度不下於過去的基礎建設,而且沒有辦法複製任何成熟法治國家的經驗,但我認為確已到了最好的改革時機,提早我們也做不到。

正是基於這樣的宏觀思維,我特別高興聽到蔡總統開始強調要從人民的角度看司法問題,而不是問法律菁英有什麼問題。百分之七十以上沒進過法院的人民,在被問到是否信任法院的時候,有多達百分之八十持否定態度,顯示大多數人的否定根本不是來自經驗。而且如果我們知道,第一,根據司法院長期對律師做的調查,司法消費者對於前此已做的司法改革其實都還相當肯定,第二,一般民眾的不信任絕對不是這兩年或十年才開始,而是一直就是如此;應該就會同意我說的,這是一個深層的法律文化問題,必須把它當成問題本身去設法解決,而不是把它當成理由,找來各種專家根據他們的職業經驗或信仰再去做供給面的東改西改。可惜蔡總統終究還是掉到了這樣的司改循環。

司法院不妨做一個民調,五個分組談的這些問題,有哪些是一般民眾曾經意識到有問題,而且認為必須解決的,引起最多討論的如最高法院法官的人數、裁判憲法審查、檢察官的身分定位或法庭直播,到底人民有多在意?我很坦白的說,這次國是會議可能反而是離開人民問題意識最遠,解決方案也最不科學的一次改革,而且在不斷強調司法體制問題叢生,總統還帶頭說以後不可以再「有錢判生,無錢判死」,連監察委員被提名人都跟著點名要掃除「司法敗類」以後,人民對司法的信任還剩多少,好像也不問可知。

我覺得這一切只證明了一件事,憲法讓超脫政黨政治的司法院來主導司法改革是對的,就看它有沒有肩膀。

(作者為政治大學講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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