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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驗媽祖遶境 別強迫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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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9 04:27聯合報 邱世長/教師(新北市)


大甲鎮瀾宮媽祖遶境活動,現場人山人海。 記者卜敏正/攝影
大甲鎮瀾宮媽祖遶境活動,現場人山人海。 記者卜敏正/攝影
報載中部某大學開設大一必修的「台灣文化概論」課程,規定所有學生都要親身體驗媽祖遶境,教授也到現場點名。此事恐有爭議。
如果學生的宗教信仰是基督教?天主教?或伊斯蘭教?甚至可能有學生是無神論者,都該「被迫」參與與體驗長達九天八夜的大甲媽祖遶境活動嗎?這有無違反《教育基本法》的疑慮呢?

《教育基本法》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公立學校不得為特定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宗教活動。至於私立學校得辦理符合其設立宗旨或辦學屬性之特定宗教活動,但也應尊重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之意願。換句話說,強迫學生全程參與大甲媽祖遶境活動,可能會引發家長不同的聲音喔!

我們應保障教師授課的專業自主權,但筆者建議,涉及政治與宗教活動部分,公立學校還是以鼓勵自由參與,而非強迫全程參與;至於私立學校因為只要符合其設立宗旨或辦學屬性之特定宗教活動即可,但仍應尊重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之意願,還是不強迫較好。如此比較不會引來不同宗教團體或家長的質疑。

大甲媽祖﹒遶境﹒伊斯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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