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處事 應有輕重緩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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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5 01:36聯合報 黃良慈/公(彰縣員林)


司法院憲法法庭為「同性是否能結婚?」召開言詞辯論,大法官一字排開,正反當事人排排坐,場面氣氛嚴肅凝重。難道大法官住海邊「管很大」,否則為何該行政或立法優先處理事務,卻由司法領先出場?大法官縱能說善道,也不該包山包海。

大法官大張旗鼓當然事出有因,也於法有據,係因受理台北市政府及聲請人祁家威釋憲案。然而司法通常處於事後審查地位,還沒立的法如何論斷違憲與否?民法親屬篇的婚姻章節規定「使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即認為有違憲疑義,未免過度擴充延伸解釋,如果積極明文禁止,審查上較無疑慮,若僅消極性不鼓勵,譬如嚴禁攜帶寵物與最好不要帶寵物,涵意不同,法院不就判決「前方常有違規取締」與「前有超速照相」警示有差異而撤銷罰單嗎?

自由權請求若無限上綱,則日常生活將違憲不完。一例一休有無妨礙企業自由經營及剝奪勞工加班自主權?黨產條例有無恣意妄為侵害民間團體財產權?年金改革有無違反政府決策信賴保護及違背不利益法不溯既往原則?憲法服兵役義務與人民不受強制徵兵有無自相牴觸?統統一起釋憲個夠吧!

聲請法定門檻高,一般以為大法官會議是門可羅雀冷衙門,實則門庭若市,民刑事及行政訴訟多,人民釋憲相對多,機關和立委、法官也跑來湊熱鬧,釋憲案幾乎排到台北火車站了!大法官們不急不徐,偶而又捨本逐末「不務正業」,如「同婚案」,類似固有疆域屬「重大政治問題」,不宜透過憲法詮釋解套,大法官偏撈過界,挺同反同者眾,怎麼解釋都有一半人不服,無懼公親變事主,奮力跳出來擋風暴,服務政治著實勇氣可嘉。

想不到大法官這帖藥,居然成萬能特效藥,行政院如何施政、立法院要怎麼立法、考試院如何為國舉才、監察院應否糾彈,全部由大法官下指導棋嗎?

民主政治採權力分立,司法應謹守職權分際,釋憲之箭何可亂射,何況釋憲績效向來不佳,拿它當庶政指南針,牛頭不對馬嘴。

大法官﹒釋憲﹒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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