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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銀華/當金融碰上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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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7 02:27聯合報 葉銀華


結合金融與科技,就是目前最熱門的金融科技(Fintech),而本文要思考的是台灣是否能有自己的金融科技產業?

如果大家面對底下三個問題的調查「睡覺前半小時內、起床後半小時內,最常碰的物品為何?」「早上出門忘了那項物品,最會覺得整天掛心掛念?」「在捷運上乘客眼睛最常盯著是手上何種物品?」三個問題的答案,最普遍的答案是手機。而且根據觀察,依賴智慧型手機的程度,已漸漸無年齡、性別之分。

這樣的趨勢改變人類的生活,也改變人們接受與需求金融服務的方式。如果未來數位能力低落的金融業者,越不能被消費者所接受;也由於人們愈來愈習慣手機與網路,實體分行、分公司雖然不會那麼快被取代,但重要性的確會降低。這就是金融遇上科技的背景,這也是金融科技的基礎。

金融科技造成四大變動,首先是智慧型手機具有信用卡或金融卡的功能,帶動行動支付的風潮;其次,行動銀行帳戶普及,使得金融服務、生活需求,可透過手機的應用程式完成,改變金融服務的提供方式。再者,行動支付與金融服務的普及,形成消費者巨量資料庫,造就大數據分析與精準行銷的興起。如何有效率、又安全進行交易,區塊鏈技術扮演重要的角色。最後,金融人才必須瞭解人們生活方式的改變,因而以消費者為中心,融合科技應用,提供消費者更有效率、更低費用的金融服務;因此金融人才的定義與專長也隨之改變。

有鑑於創新的金融科技產品或服務,有可能會違反目前金融法規或者要合乎目前的金融法規成本太高,因此給予金融科技創新實驗的空間,在特定期間或範圍內,不用受相關金融法規的限制,特別是非金融業者,在主管機關核准實驗下,可以不用先取得金融職照,等實驗完成後再納入合適的監理。金管會在參考英國的作法,於本月十日推出「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

為了建立台灣本身的金融科技產業,而非成為國外著名業者的次級市場,我國主管機關在審核創新實驗申請者的資格時,宜要求申請者說明其實驗內容之創新特性,尤其避免從國外直接移植相同做法到台灣者。畢竟是創新實驗,若有創新,則在專利權保護下,若實驗成功,還可推廣到國外,延展市場的廣度。​而在實驗完成,主管機關應該要設立金融業者與非金融業者之合作機制,如股權投資或是併購平台。

其次,由於台灣市場規模小,而且金融科技又才剛起步,必須整合所有銀行業者,以及他們的客戶,建立金融科技的平台。以瑞典為例,由多家銀行出資成立的「Swish」平台,結合瑞典原有的電子身分認證及銀行轉帳網路系統,其普及率已超過五十%,而且還不停地成長,成為世界各國金融科技發展上一個成功的案例。

我們建議台灣的主管機關,如金管會或中央銀行,參考瑞典成功案例,整合所有銀行業者與客戶,有效運作台灣行動支付平台,以及區塊鏈聯盟,方能使台灣有自己的金融科技產業。(作者為交通大學財金所教授)

瑞典﹒英國﹒Fin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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