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6歲 為何不能當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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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1 00:10聯合報 張添松/退休人員(台北市)

看了昨天「老有所用,配套不能拖」一文頗有所感,不吐不快。

筆者去年屆齡退休,想趁體力尚可時,找個志工工作。一則回饋社會,一則因身心勞動或能避免老年失智提早到來,對自己或社會都有好處。於是到附近的中正紀念堂詢問,未料主事者第一句話就問我,民國幾年出生的,我說是卅九年次的。她立刻說,很抱歉因年齡太大,不必填表了,館方規定十六歲至六十五歲才能報名。

被她用這個理由拒絕,真的很不服氣也覺得很受傷。為什麼才六十六歲,而且身強體健卻都被嫌棄呢?

政府不是一再鼓勵資深公民從事志工活動嗎?為什麼卻帶頭拒絕老人呢?難道年輕力壯的人才能當志工嗎?這不是歧視,什麼才是歧視?

失智﹒中正紀念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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