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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梯言/莫再「戰士貧,遊士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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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4 04:46 聯合報 公孫策


奧運會結束,中華代表隊回國,卻傳出檢討「得金牌者發三千萬元獎金」的聲音。那是視體育為不急之務的思考,淺薄短視。

我們是個小國家,可是國民還蠻有自信的,總是將自己跟大國、先進國家相比,這份自信打哪來?

在我求學的階段,中華民國還是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因此國民自許「泱泱大國」。可是那種自信其實缺乏實力支撐,直到我們退出聯合國。

然後就是一九七六年蒙特婁奧運,國際奧會決議,我們必須以「台灣」名義參賽—國旗、國歌都不變,這在今天已經求之而不可得,當年卻是奇恥大辱,因此我們退出了那次奧運。這才驚覺,國際間根本沒有人在意台灣退出奧運會!

所幸者,同時間我們的少棒、青少棒開始揚威國際,隨之青棒、成棒也成為國際勁旅。上世紀七○、八○年代,「台灣第一」的項目很多,台灣錢淹腳目,可是台灣人最自豪的不是有錢,而是棒球。

棒球成為國球,不是只有球迷支持就可以了。那個時候,每次少棒隊凱旋歸來,先進總統府接受表揚,然後遊街接受民眾給予英雄式的歡呼。那才是有運動天賦的小孩,立志「為國爭光」的最大動力,而棒球之所以成為國球,廣大球迷只是充分條件,大量的優秀運動員才是必要條件。

對照這一次青棒贏得暌違廿年的世界冠軍,他們的班機在夜間抵達,只有地方政府首長現身在機場!同時間比較大的體育新聞卻是:體育官僚對國手拍桌子,說「國家沒有養你嗎?」導致選手退出奧運代表隊。

簡單說,體育不是只有休閒娛樂功能,至少,運動競賽對建立國人自信心的功能非常顯著。那麼,代表國家出賽的運動員就是「戰士」。相對而言,那些平常坐冷氣間,出國比賽搭商務艙(如果不是頭等艙)的領導們,則是「遊士」。黃石公兵法(素書)說:「戰士貧,遊士富者,衰。」

體育界的領導們該學學古代名將:司馬穰苴「與士卒平分糧食」、吳起「與士卒最下者同衣食」、王翦「親與士卒同食」,他們打勝仗的秘訣,不是用兵如神,而是能做到全軍「一其心」。這裡鄭重建議:以後代表隊出國比賽,自領隊以次,隊職員搭機艙等,以及食宿條件,都應該跟運動員一樣。

至於拿金牌該發多少獎金才合理?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總得夠「重」,戰士才會夠「勇」。

奧運﹒聯合國﹒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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