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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警局換新車 2千萬增34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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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0 01:53 聯合報 記者蕭雅娟/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昨天汰換警用車輛,增加巡邏汽車和偵防汽車等34輛汽機車,提升執勤效能和打擊犯罪戰鬥力。

縣政府105年核撥警察局「中央一般性補助款-汰換警用車輛」經費新臺幣2164萬元,採購汰換巡邏汽車21輛、偵防汽車10輛、勤務汽車2輛及1輛交通號誌維修車共34輛。

縣長潘孟安表示,雖然縣府財政不是很寬裕,但警政工作刻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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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警局汰換警用車輛,縣府撥2千萬元增加34輛汽機車。 記者蕭雅娟/攝影
緩,特別更新偵防車、巡邏車等設備。縣警察局長方仰寧表示,縣議會大力贊助經費,一定善加愛惜保養得來不易的裝備,以提升打擊犯罪的戰力。
警方表示,警用車輛增購後,巡邏汽車逾齡比率汰換後預計將降至13.41%、偵防汽車逾齡比率汰換後預計將降至22.45%,對於員警執勤車輛調度及出勤機動性將有極大幫助。

縣警局後勤科表示,今年將報廢11部警車,下個月將和警局其他設備一起公開拍賣,且各分局目前均配有磨砂機,會妥善使用清除警鴿標誌和警車字樣,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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