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脆讓民間「獨占」司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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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7 06:36 聯合報 張升星/法官(台中市)



台灣社等多個本土社團批評,謝文定、林錦芳並不適任司法院正副院長,呼籲蔡總統立即收回提名。記者鄭宏斌/攝影
蔡總統提名謝文定和林錦芳擔任司法院正副院長,引發正反兩極評價。雖然法律人在雲端鬥得很爽,但是腳踏實地的百姓,對於司法官場的人事鬥爭,肯定冷漠無感!
身為法官,我的立場是「尷尬矛盾」與「務實諒解」!

因為謝林兩位長期擔任司法行政工作,始終堅持「膨脹三審、紊亂二審、掏空一審」的司法人事政策,打造全球人數最多,比例最高的終審法院,製造無窮無盡的陞遷欲望。人事異動頻仍,案件久懸不決,法律見解反覆,司法正義蕩然。法官為求迎合當局,衍生諸多官場醜態,自屬必然。從這個角度來看,論者批評謝林兩位思想僵化,毫無作為,當然不是誣衊。坦白說,他們的司法行政功績,只是等因奉此的「循吏」,昔日扮演忠誠順服的司法僚屬,如今轉型改變戲路,期待大開大闔的宏觀格局,當然顯得突兀而欠缺說服力。因此我「尷尬矛盾」。

但自詡「民間」的學者與律師,持續操弄「打著民間在野旗幟,享受官方權力資源」的舊有戲碼,意圖壟斷司法高層人事,彷彿唯有獲得「民間」認同,才能符合資格綁標。國之重器淪為特定團體的禁臠,同樣令人嫌惡。

反對論者把謝林兩位標籤汙名為「保守」的反動形象,那是一貫的操作手法。其實自由也好,保守也罷,都是不同的價值取向,也是社會多元的具體呈現。不管什麼主張,關鍵在於是否真的對於「自由理想」或「保守價值」闡述明確,說理嚴謹?還是只重公開表態,口號治國?

例如「民間」倡議的廢死論述,雖然對於《兩公約》的國際法論述破綻百出,但是堅定的廢死「信仰」,全然淹沒他們對於司法判決的批判能力。例如菲籍外勞刺死商家老闆百處傷口,然後拘禁幼子,性侵其妻。高院判決卻說:「被告犯罪之方法、態樣雖屬殘暴,但尚未達於極度殘虐、執拗之程度」;現役軍人不甘感情生變,侵入女友住宅,先勒死女友母親,然後性侵女友,隨即將其勒死。最高法院卻認該案:「是否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尚屬理由不備而撤銷發回。法官極盡扭曲條約意旨之能事,這些輕賤生命的判決,卻能獲得庇護。對於這種廢死的自由理想難以苟同,所以我「務實諒解」。

蔡總統宣示「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應由民間「主導」,在我看來,謝林兩位應該立刻做出重大宣示:「如果通過任命,未來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司法機關堅持退出,全盤交由民間律師與學者負責籌畫執行。」換句話說,民間「主導」仍然不足彰顯改革誠意,乾脆就由民間徹底「獨占」。必須強調的是,這樣的態度並不是傲慢的杯葛,而是謙卑的臣服!

如此,一則可解總統之難,證明總統識人之明;二則可去自身汙名,開放思考放棄本位;三則可免法官勞苦,律師獨占以利問責。不管是觀審、參審或陪審,愛怎麼審,就怎麼審。司法機關全盤接受,毫無異議,如此才能釐清真相,究明責任,孰曰不宜?

廢死﹒司法改革﹒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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