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改餐車 申請變更才能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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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4 07:51 聯合報 記者蔡孟妤/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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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餐車常見由藍色框式貨車改裝。 記者蔡孟妤/攝影
很多年輕人想創業,會把小貨車改裝成餐車,其實多半都不合法,交通局說,車子買來後,若想變更原廠設計,得經監理機關檢驗合格並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才能合法上路,一旦遭取締將面臨最高5400元罰款。
有民眾不知情,收到罰單,把交通局一狀告上法院。交通局裁決中心指出,日前有位車主,將框式小貨車自行變更為箱式貨車,行駛在國道上,被國道警察開單,車主不服氣狀告法院,認為裝上去的車身是可移除的,應該可合法上路。

不過,法院判決車主敗訴,指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變更車身設備得先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臨時檢驗,如檢驗合格後,再辦理變更登記,才可以合法上路,若車主沒驗車、做變更登記,自行加裝或改裝車身就開上路,就是違法。

交通局說,車體可以變更,前提要安全、合法,建議想改裝車的車主,改裝前先洽詢公路監理機關的意見,了解想改裝的樣子是否合法。若未經監理機關檢驗合格及變更登記就開上路,初次罰款3600元,逾期未繳最高可罰至5400元。

高雄區監理所指出,把貨車改成餐車,或時下流行的造型胖卡,如果只是改變車體式樣,不影響行車安全,大多可申請變更後合法上路。

車主申請時須出具協助變更的車廠發票、施工證明等,不過若是要在車上放瓦斯爐台等危險物品,驗車時一定不會通過,民眾要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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