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態危機 別只怪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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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9 02:37 聯合報 廖正信/海洋大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系教授、台灣漁業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基隆市)
自從我國遠洋漁業被歐盟舉黃牌以來,台灣「漁業」變眾矢之的,矛頭也都指向漁民和漁政單位。但破壞海洋生態,造成漁業資源枯竭的原因,並非全是漁業所造成,台灣的漁業及漁民更不該被汙名化。

民國四○到六○年代,台灣的漁業是我國爭取外匯的重要手段之一,經建計畫中也指出,要以漁業為後盾建設工商業,待工商業發達後再回饋提升漁業的發展。台灣自民國八○年代起經濟起飛、工商業達,但回饋的承諾卻被大家無情的遺忘了!更可悲的是,工商業回饋給漁業的卻是日益嚴重的汙染和沿岸棲地的破壞。魚兒不見了又不來了,加上全球暖化導致海洋環境變遷,漁民的漁獲當然變少了,所以漁業資源呈現衰退的現象。

不當的漁撈活動,及缺乏合理漁業管理政策,會導致海洋生態的破壞及漁業資源的衰退,因此我國漁政單位與時俱進,不斷推動各項復育及保護漁業資源的措施與管理政策,例如漁船限建、獎勵休漁等;也針對拖網、刺網等特定漁業,依其漁業特性的不同訂定禁漁區、禁漁期、漁獲總量管制、填報漁撈日誌、建立港口查報及海上登檢機制等強化管理作為。目的讓台灣沿近海漁業資源,從過去無限制自由捕撈,逐步轉為積極管理的永續產業利用。這除需要漁民配合外,更需要各方協助與合作方能見效。

但台灣各界長期重陸輕海、重農輕漁思維,漁業總是無法獲得政府關愛的眼神,無法獲得足夠的人力與財力,因此在推動各種資源復育措施與漁業管理政策時,總是捉襟見肘、難以落實。

例如台灣投入相關漁業研發的經費每公噸約二八○萬元,僅占漁政投入經費三百分之一,遠低於我國科技發展預算占GDP三%左右水平,而我國每百位漁民也分享不到一位研究人員的資源,遠低於日、美、韓等國。此外,以二○一○年遠洋漁獲每公噸投入的管理成本約四三四元,僅是日本的卅三分之一、美國的廿分之一、澳洲的十七分之一。

再者,台灣是全球前十大捕魚實體國家,但只有一艘年齡超過廿五歲、最高航速開不到十二節的漁業訓練船—漁訓貳號,要如何培訓出新一代擁有新思維的漁業從業人員呢?更不可思議的是,台灣也只有一艘二七五噸級服役超過廿六年、最高航速不到十節的中央政府級漁業專責巡護船—漁建貳號,這種又小又老的漁業巡護船,要如何執行三大洋打擊非法漁船的工作呢?「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真是台灣漁業發展的最佳寫照。

台灣的漁業及海洋生態問題錯綜複雜,希望政府、媒體及社會大眾,面對海洋生態破壞、漁業資源衰退問題時,先想想源頭在那?誰該負最大的責任?更希望大家不要一味的怪罪那些曾經為我國經濟發展貢獻良多的「漁業」,以及漁民朋友們!

漁民﹒外匯﹒歐盟﹒暖化﹒護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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