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貿農產角力 一套劇本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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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6 01:42 聯合報 李武忠/大學兼任教授(台北市)

兩岸貨貿經過十二輪談判,但是在農產品全面開放、原產地規則的嚴寬及貿易規則(文本)還有歧見,需進行下一輪談判,農產品一如預期成為雙方角力的焦點。

單就WTO最惠國待遇原則,既然台灣開放其他國家農產品,就不能對中國農產品有差別待遇,何況中國已開放台灣農產品進口;日前日本即以南韓因核電事故,禁止該國水產品進口為由,向WTO爭端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中國本可就此次向WTO提出申訴(勝訴機率很高),但基於政治考量,避免在國際上造成中台屬兩國印象,並給予台灣民眾不良觀感,遂未採此途。

事實上,目前禁止中國七百多項農產品當中,有些種類如蔬菜、水果、香菇、花生、大蒜、茶葉、吳郭魚、文蛤等(尤其生鮮農產品),在中國生產成本低且數量龐大,且多係台商到當地生產,若回銷台灣,勢必嚴重衝擊國內相關農戶及產業。

然七百多項農產品,並非鐵板一塊不可更動,如台灣沒有生產而需求量大的蘋果、奇異果、櫻桃、香梨、小麥、藍莓等;哪些可開放,哪些要堅守,不能只考慮產值多寡,還要有其他評估指標,包括農民戶數多寡、國內有無生產、競爭力強度、市場潛力、可替代性、糧食與非糧食作物、進出口導向、是否為政策輔導項目等。

政府應已委請學者專家評估,並擬定多套談判劇本,希望能在保護台灣農業的最高原則下,也能幫助其他產業爭取到最佳利益,提振出口貿易,讓台灣早日脫離經濟泥淖。

鑑於開放中國農產品進口,已非單純經貿議題,加以兩岸農業規模過於懸殊,台灣不得不審慎因應,尤其接近明年總統大選投票,我方態度會更趨保守。

而中國領導人應該有更高的戰略觀點,畢竟七百多項卡關農產品,只占中國農產品外銷的極小額,在積極拉攏台灣避免過度親美日的大戰略考量下,不妨給台灣農民生存空間,相信會跟直接向農民契作採購台灣農產品一樣,給農民留下良好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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