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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振消費/提振方案 3個不樂觀看法
2015-10-31 02:52:47 聯合報 王釗洪/大學兼任教授
由於行政院主計總處昨天公布了一○四年第三季經濟成長率為負一.○一%,較三個月前的預測減少一.一一個百分點。在馬總統任期即將結束之際,擔任看守內閣的毛院長今日下午即刻宣布了「短期消費提振措施」,總經費四十餘億元,為期三個月。現在大家好奇與關心的是,這個措施對於提振經濟、能增加的GDP成長率到底有多少?

說起提振消費,大家自然會拿二○○九年馬總統上任之初,仍記憶猶新的「消費券」來相比,同時檢視毛內閣「錢是否花在刀口上」。

首先,我們要知道的是,這兩次提振國內消費的措施,經濟環境背景及作法不同,自然預期的結果也會不同。

二○○九年的「消費券」背景,主要是肇因於全球性的金融危機,導致全面的經濟衰退,當時為提振信心、鼓勵全民勇於花錢,政府帶頭給大家額外的每人三千六百元,作為自由支配之用。

政府以舉債方式總計發放了約八百六十億元的消費券,官方預期能增加GDP成長率○.六八個百分點。一年以後,當時的經建會估算,認為較可靠的結果,應是達到了預期效果的一半;當時許多經濟學者、民間團體以及立法委員也多瞭解,其實發放「消費券」的乘數效果不大。

現在回頭來看,這次毛內閣的「短期消費提振措施」,根據院長目前所揭露的資訊判斷,個人對於能提升多少經濟成長率,並不敢抱持過分樂觀的看法。

一、規模遠不及消費券

第一、這次號稱「四大面向、八大措施」的提振方案,比之七年前的「消費券」規模小了許多。今年的不景氣,主因出口與民間消費成長幅度低於預期。起先由於一些大型的科技及3C產業出口受挫,由「外冷內熱」的現象慢慢變成「內外皆冷」。

行政官員有鑑於出口外銷多受制於外國的條件,我們充其量只能「努力」,卻無法「施力」,所以用增加國內消費來彌補。想法是對的,但是受限於財政部長說的政府「沒有錢」,只能拿個四十餘億,略表心意。

二、現金優於指定補助

第二、經濟學上有一個假說,以現金發放形式來刺激消費,效果會大於同額的指定用途的給予或補助。

主要原因是,消費者得到可以自由運用的現金,更有意願來購買自己真正所需,以求效用的極大化;反之,指定用途的補助則否。單以「數位生活」中,補助2G升速4G及補助2G換購4G為例,現今2G用戶多半是低用量、不熱中或根本不需要上網,而以通話為主的低資費用戶,或許錢對他們不是重點,主要還是用戶覺得有無升級的必要。

類似的情況,政府補助購置節能省水家電,站在環保立場是好的;但有多少人會為了一、兩千元補助,而去花數倍的錢更換不是很急需的新家電?

三、受惠企業會放利嗎

第三、毛內閣的提振方案,第一手直接受惠的恐怕多是一些寡頭的大公司,例如電信業者、手機業者、家電製造商、高鐵、台鐵、以及大型主題樂園等。

如果民眾對「提振方案」捧場,首先可以看到的是這些業者的帳面業績在三個月內會明顯改進;但深層問題是,這些業者是否會,以及多久才會,將這些額外的業績(或利潤)以加薪或福利的名義,分配到員工手上,員工再拿去消費,以產生乘數效果,仍是值得仔細觀察的。

經濟問題是相當複雜的,由此衍生對公平、正義,乃至政治的影響,可能更難窺知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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