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房地合一稅講習 新營分局要加場
2015-10-02 00:31:34 經濟日報 台南訊
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訂於9月17日房地合一所得稅講習已報名額滿,因參與民眾踴躍,特別再於10月7日加開一場,並洽請台南市政府稅務局新營分局配合講授土地增值稅,歡迎會計師、記帳士、地政士、建設公司、房仲業者及有興趣的民眾於10月6日前上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官網查詢詳情及免費報名參加。凡加入Facebook「國稅局新營分局」官方粉絲團或大台南地區講習會快訊Line群組者,可隨時接收最新稅務資訊及免費課程開課消息。

問答/扶養非直系親屬 房租不可列扣除
2015-10-02 00:31:34 經濟日報 台南訊
玉井區許先生詢問:申報扶養在學弟弟的房屋租金,可以列報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嗎?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可列舉扣除的房屋租金支出,係指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120,000元為限,但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除。故許先生申報扶養在學弟弟,因弟弟非屬直系親屬,其給付之房屋租金,於綜合所得稅申報時,不得列舉扣除房屋租金支出。該所特別提醒,所得稅法規定的列舉扣除項目中之房屋租金支出,必須受納稅義務人或配偶扶養的直系親屬才可以列報,若非直系親屬,即使確由納稅義務人所負擔之房屋租金,仍不得列舉扣除。

房屋無償出借營業 要稅
2015-10-02 00:31:33 經濟日報 記者郭珈爾/台北報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若將房屋無償借給他人使用時,若他人將房屋當做營業用途,則應該參考當地一般租金的行情,用以計算租賃收入,繳納綜合所得稅。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並未列報其所有房屋的租賃所得,該局查明該地址設有營業稅籍,於是參考當地的租金及費用標準核定租賃所得,對甲君課以綜合所得稅。甲君申請復查,主張該房屋是無償提供給兄長使用,並未收取租金。該局復查後,查明甲君之兄長確實於該地址經營民宿,而予以駁回。

根據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將財產借給他人使用,除了經查明是無償且非營業使用外,應該參考當地租金的一般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

該局補充說明,法規中所稱的「他人」,意指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的個人或法人。

因此,甲君將房屋無償提供給兄長作經營民宿使用,雖然未收取租金或押金,但因兄長的身分被認定為「他人」,仍然應該依照所得稅法之規定報稅。

國稅局呼籲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該考慮是否有上述將房屋提供給他人做營業用途的情形。

如果納稅義務人沒有申報租金收入,或是申報的金額偏低,稅務稽徵機關將依規定計算租賃所得,補徵綜合所得稅。

電子發票千萬富翁 添八位
2015-10-02 00:31:32 經濟日報 記者沈婉玉、郭珈爾/台北報導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公布,今年7-8月期電子統一發票共開出八張千萬大獎。平日消費會索取電子發票或拿到電子發票證明聯的民眾,要好好檢查一下手中的發票載具或電子發票證明聯,若對中「54719495」,就是最新出爐的千萬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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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公布,今年7-8月期電子統一發票共開出八張千萬大獎。 (聯合報系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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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資訊中心表示,本期電子發票除誕生八位千萬富翁外,還有五位中了200萬元的特獎、20位中了20萬元的頭獎,加計十組「無實體電子發票百萬獎」,總計四大獎項獎金累計高達1億0,400萬元。

財政資訊中心表示,五位200萬元特獎得主中,有二位是以悠遊卡載具索取電子發票。這兩位百萬富翁悠遊卡載具,沒登錄設定獎金匯款帳戶,因此不會被「通知中獎」,必須自己去超商多媒體機器(KIOSK)查詢,列印中獎發票後才能領獎。

財政資訊中心說,本期有一張20萬元頭獎及一張「無實體電子發票百萬獎」的中獎發票,是民眾透過愛心碼進行捐贈,兩筆中獎獎金將自動匯入該愛心碼所屬社福團體的指定帳戶。

財政部表示,明年元月起公用事業如台灣電力公司、台灣自來水公司等皆需開立統一發票,初步估計將使我國每年發票開立張數增加約5.5億張,中獎機會將更多。未來公用事業開立電子發票,將直接登錄在財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主動幫消費者對獎,也會有會員平台讓民眾查詢發票中獎資訊。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主任蘇俊榮表示,電子發票載具資料庫成立邁入第四年,103年電子發票開立數量就已達43.5億張,約占統一發票總開立數量的50%。

蘇俊榮指出,未來若能有更多營業人導入電子發票,大數據分析將會有更多發展。財部已於電子發票智慧好生活平台(https://sip.einvoice.nat.gov.tw)提供相關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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