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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教師與學生「勞工化」衝擊校園倫理
2015-08-31 00:55:58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暑假進入尾聲,各級學校已經開始準備新學年開學事宜。不過,從大學兼任助理納勞健保問題,到宜蘭縣政府和教師工會達成團體協約相關爭議持續延燒,讓校園師生關係山雨欲來,校園倫理隱現陰霾。

學生勞工爭勞權與教師工會爭團協,其實已經悶燒多時,但因爭議過大,難獲各方皆滿意的解決方案。而兩案分別在六、七月間達成未見周延配套的「結論」,並可能在九月開學後實施,遂使問題燃上眉睫。兼差學生早就高喊「我是勞工」,教師也要求比照勞工「明訂工時」;勞動權益的保障理所當然,但不夠審慎的決策、未見周延的配套、難以服人的說明,卻可能對已經日益脆弱的師生關係與校園倫理造成衝擊。

六月間勞動部、教育部分別發布處理原則,要求各大專校院必須為在校內受雇從事協助研究、教學或行政等兼任助理工作的學生全面納保。學生變成「勞工」後,學校財務將更形吃緊;老師變成「老闆」後,師生關係也備受考驗。首先出現的效應是,各校在財務壓力下大砍助理,政大一口氣砍掉四千工讀名額,震驚各界。台師大則另立名目,改稱「師徒制」,試圖把「學生勞工」身分改回學生,將教學助理定調為「學習關係」,以期解套。台大則認為名分難定,後果難料,決定「棄守」,將教學助理全部納保,但人數則大砍兩成;至於身障生聘用不足的罰金已無能為力,只好要求政院「政治問題政治解決」。

目前各方均看不出有何解決方案。教師要維持研究能量,並照顧學生權益,許多研究室只好減少聘用助理或由學生在既定名額下輪流「受雇」。因此,九月開學後,受雇學生可獲得較多勞動保障,但更多學生則多少會面臨裁員、減薪、工作增加、乃至放無薪假等不同程度的影響。而師生關係「勞雇化」,勢必對教育學習與研究環境構成扭曲,效應尚難估量。

影響層面更大的,是教師團協要求明訂教師工時等權利義務。宜蘭縣政府與教師工會達成的團體協議內容,迄未完全公布,縣府教育處僅就若干外傳爭議略作澄清。事實是,有關每天工時八小時、寒暑假只需返校二日等條文,引發物議;而教師工會所提教師得拒絕導護、非工會教師「禁搭便車」共享團協權益等內容,爭議更大。校長團體擔憂,這將是「親師械鬥」的開始,或許是過甚之辭;但教育部表示,不管工時怎麼訂,「學生在,老師就要在」,卻為未來可能的校園戰火作了裁判,也埋下地雷。

其實,這項團協中的各項教師權利和義務,多已行之有年,或散見中央與地方現行教育法令規章,而今簽訂團協卻引發爭議。關鍵在於:社會觀念普遍認為,師生關係與校園倫理不能完全以一般職場的勞資關係看待。如果說「天地君親師」的傳統倫理早已落伍,「一日為師終身為父」的傳統價值太過沉重,那麼只看現在「勞動三法」承認教師的勞工身分及其勞動權益,但仍禁止教師在學校層級組織工會,更禁止教師罷工,就是因為教師身分特殊;亦即,教師的勞動權利及其與雇主(學校/校長)的關係,關係到學生的學習與受教權利。宜蘭縣教師工會強調,教師都會超時工作,沒有老師會說「八小時到了,我不回答學生的問題」;此話,不亦反證教師工時之爭,恰是學校之憂與家長學生之愁?

社會變遷,價值遞移,校園面臨學生或教師「勞工化」的衝擊,勢不可擋,也挑戰著既有的師生關係和校園倫理。腦力勞動與知識勞動當然也是勞動,傳統的師生關係轉變成現代的勞動契約,似乎也是社會演進之必然。因此,學生要求得兼學習權利與勞動權利,似乎名正言順;教師要求同享勞工福利和教師福利,也言之成理。然而,師生關係和校園倫理,一旦被粗暴地塞進一般職場的勞資關係和勞動法令框架,最後會不會導致師生雙輸和教育價值崩毀的結果,仍有更多原則和細節等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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