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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搖茶標產地 難保沒農藥
2015-07-31 03:14:12 聯合報 雷立芬/消基會董事
食藥署要求七月三十一日開始,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都要標示熱量、咖啡因及產地等資訊;未依規定標示者,可處三萬至三百萬元罰款,標示不實者最高可罰四百萬元。因此,消費者喝咖啡或手搖茶前,記得檢視相關資訊,一則知道自己喝到的內容物的熱量(咖啡因),再則可以揪出不守法業者,以免政府的一番美意,付之流水。

不過,上述資訊並未強制規定一定要用標籤,黏貼在手搖杯外包裝上,業者可標示在點餐單或是樹立一塊立牌,因此消費者可千萬要睜大眼睛找一找。另外,消費者也要學會計算熱量,因為業者可以只標示「全糖飲料加入廿公克果糖,每公克果糖熱量為四大卡」。點一杯半糖飲料的熱量是(20X4)/2 =40大卡。

至於咖啡因含量是用紅黃綠標示,消費者也要熟記不同顏色代表的含量。茶飲與咖啡需標示產地,混了兩個國家以上,還需按照含量多寡依序標示。

關於食藥署新規定,業者反映執行不易,消費者更認為流於形式。以熱量為例,業者必須精準加入果糖用量,否則無法確保半糖就是四十大卡熱量。另外,消費者知道茶葉產地,也不保證茶葉沒有農藥殘留。尤其標示方式並不限黏貼在容器上,消費者更難掌握正確資訊。

消費者對於購買之產品有「知」的權利,因此相關資訊內容應該完整而且正確揭示。此次食藥署的新規定,是否足以保障消費者權益,應該有相關學理支持。譬如,有人擔心基改玉米製成的果糖,可能讓有過敏體質的消費者誘發過敏,則食藥署應該全面禁止使用基改玉米果糖,還是有標示就好,讓消費者自己選擇?

再者,標示內容的正確性,應該可以被科學檢驗。每一杯茶飲可能只用了一點點茶葉製成,消費者知道產地國混合比例的意義是什麼?更何況,如何確認業者正確標示?正本清源是業者要確保使用的茶葉都經過農藥檢測,且無濫用或殘留農藥。

雖然新規定有許多不如人意之處,但仍然提醒消費者,不要忘了伸張自己的權益,檢視標示,除了試探業者守法程度,也測試政府的執法魄力。

由於我國消費者對食品來源與內容物的關注程度不夠,以致不守法業者有投機空間,而且政府經常處於被動狀態,甚至認為沒有立即致命危險,對業者就輕輕放下。最近連串食安事件,食藥署已經快速訂定現場調製飲料標示之新規定回應,但是仍未掌握要領。

面對各種意見,食藥署抱著先求有再求好的態度,先輔導業者主動標示;既然如此,再次呼籲消費者,從今天開始,買手搖飲料時「停、問、看」,至少確認業者提供必要資訊,莫讓消費者的怠惰,成為業者違法的溫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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